12月13日,美联社等多家境外媒体报道,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雇员Mo Hailong因涉嫌从美国窃取杂交玉米亲本种子带往中国而被拘留,另有5名中国公民被起诉,其中包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绍明。这一事件引发种业界对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的深刻反思。
“偷种”现象普遍存在。国家玉米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张世煌指出,偷种在全球都有发生,但各国法律执行力度不同。美国种业巨头间因偷种对簿公堂多次,例如孟山都曾因员工窃取先锋公司玉米自交系而赔偿2亿多美元;2013年杜邦因非法使用孟山都基因技术支付17.5亿美元和解。国内同样存在专业偷种队伍,迫使种企采取分散繁种等防范措施。此外,国外公司窃取中国种质资源也需警惕,如野生大豆、水稻等被改良后返销中国市场。
育种难而偷种易。育种通常需要10-15年,投入巨大。中种集团、隆平高科等企业科研投入达数千万元,小型种企每年约100万元。而偷种几乎零成本,导致市场约70%为套牌种子。山东登海种业和黑龙江垦丰种业因知识产权流失,发展受阻。
健全法制促进创新。美国通过品种权保护法和专利法为种业保驾护航,种子价格中60%为知识产权成本。国内法律监督缺失,赔偿上限50万元难以起到惩戒作用。律师武合讲建议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偷种,但权利人需提供技术证据。目前国内农业知识产权诉讼减少,而国外公司积极参与论坛,凸显保护力度不足。
中国种业的健康发展,既取决于企业品种创新能力,也依赖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