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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发生物质能源贷款利率可下浮15%

2015-06-26 17:10 未知 新华网   阅读 0
核心摘要: 日前 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 为支持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 河南省财政厅出台新政 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在生物质能类领域开展清洁发展贷款业务 贷款利率下浮 最长贷款时间可达 年 为贯彻 河南省 年度蓝天工程实施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河南省财政厅出台新政,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在生物质能类领域开展清洁发展贷款业务,贷款利率下浮15%,最长贷款时间可达5年。

  

为贯彻《河南省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日前河南省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在生物质能类领域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业务,支持包括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以及生物液体燃料等三大类的生物质能源产业。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需为在河南省注册的中资企业或中资控股企业,贷款利率在同期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基础上下浮15%,单个项目申请贷款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但对于公益性显著、投资回收期长的项目,可适当延长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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