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管理。意见明确,大力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作为县域重要的清洁供热方式,直接替代县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
随着国家能源局指导意见的出台,“生物质发电”重新进入公众视野。生物质发电是利用生物质能进行的发电,以燃烧和气化为主要形式,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丹麦,包括农林废弃物发电、垃圾发电和沼气发电,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
生物质发电以农作物秸秆、林间木材、城市垃圾等为原料,通过焚烧产生蒸汽或气化产生燃气,驱动发电设备运转,产生稳定的电流。热和电是两大产物:热量可作为集中供热热源,电能可并入国家电网获得收益。
与其他发电方式相比,生物质发电优势明显。煤炭发电污染严重;水力发电依赖大型水源和机组,投资大且受限多;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受自然条件影响,输出不稳定。而生物质发电利用农作物秸秆,帮助农民增收;处理城市垃圾,实现绿色环保;提供集中热源,减少煤炭使用和污染物排放。
然而,当前我国生物质发电问题较多,行业发展步履维艰。一方面,农村人口流失导致发电原料缺失;另一方面,大部分企业仍采用直接焚烧的传统方式,原料浪费严重,综合产值不高;行业无序竞争加剧困境。为此,我国将“生物质能基本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列入“十三五”规划,加大补贴力度,整治行业乱象,为生物质发电的快速成长保驾护航。
加快新技术研发,综合利用各种优惠政策,仍是实现生物质发电行业快速发展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