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明确了2018年医药、医疗、医保领域的改革重点。以下为七大核心任务: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壮大新动能,在医疗等领域推进“互联网+”;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将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设备纳入“中国制造2025”;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优化药企发展环境。
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投入向民生领域倾斜,推进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攻关,医药重大专项持续推进。
三、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提升农村医疗水平。
五、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等服务供给,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六、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扩大医疗等领域开放,较大幅度降低药品进口税率,抗癌药品力争零税率。
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加大医护人员培养力度,加强全科医生、儿科医生队伍建设;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