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热爱生命科学!-生物行
当前位置: 主页 > 医药健康 > 医学 > 医疗相关

卫生部对13种“非法行医事实”追究政府责任(2)

时间:2006-01-13 09:02来源:千龙网 作者:bioguider 点击: 285次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要及时向下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追究建议,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按要求实行责任追究或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追究建议不予采纳又不书面说明理由的,可依法依纪向监察机关提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信息来源:卫生部网站)

(责任编辑:泉水)
顶一下
(6)
10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特别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