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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关于诺贝尔奖的数学求证

时间:2010-10-08 01:59来源: 作者: 点击: 20次
一年一度的诺贝尔奖正在陆续揭晓。接踵而来的,是在中国一场不大不小的讨论:“什么时候中国人可以得到诺贝尔奖?”




诺贝尔是瑞典的一位军火商和发明家,最著名的发明是炸药。1888年,诺贝尔读到了法国一家报纸对他死讯的报道,标题是:“死亡的贩卖商死了”。虽然报纸把诺贝尔和他刚去世的哥哥搞错了,诺贝尔因此对他发的“不义之财”开始反省,决定死后把财产拿出来,创立诺贝尔奖,在物理、化学、和平、生理或医学、和文学上,奖励“对人类做出了最大贡献”的个人或组织,在1901年开始启动。196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上市”。




诺贝尔奖在世界有广泛影响,获奖者在公众和学界享有崇高的地位。久而久之,诺贝尔奖成了“人类智力活动最高成就”的代名词。一个国家和民族诺贝尔奖获得者的人数,隐隐成了对人类文明贡献的一项重大标志,也代表了这个民族“聪明与否”的一项便捷指数。




让我们先分析一组数据,然后再略加分析,判断诺贝尔奖是否真正代表对人类文明最大贡献?1901以来,诺贝尔奖颁发给了802个个人,其中180人是犹太人,9人是华人(虽然达赖喇嘛可能有不同意见)。全世界犹太人总数是1200万左右,华人总数是14亿。把上面的数字相除,再做比较,我们可以说犹太人比华人聪明2300倍?或对人类贡献超过华人20倍吗?显然不是。既然不是,我们就要研究诺贝尔奖是否隐含了某种文化或习惯偏见。如果我们设个“背唐诗大奖”,“炒宫保鸡丁大奖”,中国人也会绝对包揽,犹太人也会大嚷“这不公平”。




当然,诺贝尔奖比背唐诗和炒宫保鸡丁要复杂高深,所以上面说法有点近似耍赖(认为我不公道的,可以用乒乓球、跳水替换唐诗、宫保鸡丁 – 前两项没有中国自主创新产权)。无论如何,你不能说服我华人比犹太人差2300倍,即便是在中国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态的时候。要知道,在中国挺不直腰杆的年月,犹太人连家园都没有,处处受迫害,甚至被屠杀。




2300这个数字,从一般常识和公理角度,定量地证明了诺贝尔奖的局限性。




我们不妨再看一组数字。美国学者Michael H. Hart在1992年列出了世界历史最有影响力的100人名单,在民间流传很广。名单上的诺贝尔奖得主6人:爱因斯坦、马可尼、海森堡、卢瑟福、普朗克和费米;中国人8人:孔子、蔡伦、秦始皇、成吉思汗、老子、隋文帝、毛泽东和孟子。中国以8比6战胜诺贝尔奖。如果大家想深究,Hart的专业是天体物理,所以他列出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居然全是物理学家!!如果我们排除他的职业偏见,是否六人全该入选大大值得商榷。如果他更愿意学习一下屈原、司马迁等,然后听李师师唱个曲儿什么的,说不定中国的比分优势会更大。虽然Hart的名单只是一家之言,我们从中可以得到的普遍性结论是:一个民族对人类文明的贡献,要在对历史纵深有足够透视的情况下才能判断,不能只看最近100年,更不能局限于某一项奖金。




在各“单项比赛”上, 诺贝尔和平奖的政治性,文学奖的“非本土”性,经济奖的“纸上谈兵”性等,是被人议论的话题,这里我就不班门弄斧,越俎代庖了。




中国人心病最重的,是诺贝尔科学奖,至今还没有一个中国本土产生的得主。和奥林匹克金牌不同,诺贝尔不可能只靠苦练。那么我们该怎么看待这项空白呢?




从客观角度看,中国的时机还不成熟。日本的改革始于1868年开始的明治维新。日本的第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是1949年的汤川秀树,隔了81年,是三代人的时间。中国改革现在30年,才一代人。虽然“江山代有才人出”,但不能笼统地指望“各领奖金数百元”,毕竟是一百万美元的大奖嘛!




很多人把中国缺少诺贝尔奖得主,归结于中国科研体制的弊病。我没有在这个体制中工作过,可以说是最没有发言权的。诚然,中国科研体制有很多可以改进改善的地方,但即便中国的体制达到了欧美水平,我们在诺贝尔奖上的表现就能媲美犹太人了吗?恐怕不能。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七名华裔,都是在美国科研体制下取得瞩目成就的,和得奖的一百多名犹太人比,体制上没有劣势。假设在欧美体制下工作的华裔和犹太裔科学家人数差不多,假设华人和犹太人的智力差不多,诺贝尔奖得主也应该差不多,绝不该有20倍之差。不对吗?




不对!“差不多”逻辑有时大谬。




细心的朋友会发现,我已经多次违背了“本博客空间禁止使用数学”的约法三章。而且,2300倍或20倍,言之凿凿,仿佛诺贝尔奖真的很片面。其实,数字“直来直去”的“线性”使用有时会得到极为夸大、甚至相反的结论。我在此自揭其短,就是让大家发现中间的蹊跷。




上面说的20倍,甚至2300倍的比例,并不能线性地推论为智力上的差距,可以被很小的差别解释。首先,让我们认识到,诺贝尔奖实际是场冠军赛,和奥林匹克100米短跑没有两样。假设张三我百米时间10秒5,我朋友李四,只比我略强5%,百米时间10秒,“差不多”吧。然而,如果我和李四赛跑一百次,每次各出全力,李四获胜的次数不会少于95次,差的远了。这才是得奖差距的正确解释,也就是5%的区别可以导致几十倍悬殊的结果。




那么,是不是中国人智力比犹太人低“一点点”呢?也不是。我认为,诺贝尔奖的差距源于文化取向不同。假设犹太文化是跑诺贝尔一百米赛的最短路径(也就是垂直于两条间隔100米的平行线),中国呢,由于文化历史的原因,略偏于垂直方向。这样,要从一条线跑到另一条线,我们要跑超过100米的实际路程。即便华人和犹太人智力一模一样(也就是速度一样),我们跑完全程的时间上会更长。




在这一点上,民族和个人有可比性,也就是各有擅长。李四短跑固然强过张三,但俺张三的宫保鸡丁方圆十里第一。这不是阿Q精神,除非你觉得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拿100米短跑冠军,或者由衷地厌恶宫保鸡丁。 

                  
(责任编辑:g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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