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避孕药是一种常见的避孕方法,但并非所有人都适合。以下四种女性不建议在房事前服用避孕药。
1. 患有特定疾病的女性
患有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子宫肌瘤、急性肝炎、肾炎、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等疾病的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以免加重病情。
2. 哺乳期妇女
哺乳期的妇女需要给婴儿喂乳,如果服避孕药后乳汁中会有避孕药的成分,可能影响婴儿的身体发育,甚至出现异常症状,如乳房增大、恶心呕吐等。
3. 人工流产后的妇女
人工流产后的妇女,在没有恢复月经前,不宜服用避孕药。必须等待月经来潮后,才能开始服用避孕药,以免造成子宫萎缩,引起月经不调或闭经。
4. 更年期妇女
更年期妇女的内分泌紊乱,排卵不固定,口服避孕药不仅不能取得理想效果,还可能对健康造成影响,容易引起冠心病和胆石症,或出现子宫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