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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超适应证与我国无关遭质疑:在美已罚22亿(2)

时间:2012-07-06 11:49来源:人民网 作者: 点击: 88次

与中国无关?

张琪(化名)在医药行业工作近15年,现任某国企西北区销售经理,在他看来,“超适应证”推广早已是业内众所周知的“潜规则”。

“如果增加新的适应证,就需要得到药审部门批准,难度不亚于申请新药批号,所以很多企业都愿意铤而走险,在中国,还没有因超适应证被罚的先例,所以大家侥幸心理很普遍。”张琪对《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为收回研发和销售成本,让药品在最大范围内获得收益,很多企业都会尽量开发新的治疗范围。“没有相关部门做这部分的检测和审核,缺乏管理。”

在中国,Risperdal(维思通)也有售,美国强生公司在华最大的子公司——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显示,维思通有片剂和口服液两种剂型,适应证为“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 治疗双向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维思通在国内已经获批了双向情感障碍这一适应证,目前这一指控并不涉及中国市场。”6月18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联络西安杨森公关部,工作人员表示。为何双向情感障碍这一适应证在美国无法获批,在中国却可以?这是否说明中国适应证审批标准较为宽松?同一药剂在不同国家适应证范围有差异是否合理?就上述问题,西安杨森公关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更多信息披露。

“如果医生都按照说明书开药,那相当一部分病人就没有办法用药。” 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孙忠实教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药品说明书是企业的告知义务,用途是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但患者状况各有不同,需要医生个性施治,这时,临床上的“非适应证”推广也就变得非常普遍。孙忠实认为,超适应证的科学使用是应该鼓励的科学态度,但企业的商业推广则是另一回事。

编辑: 左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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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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