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 自盖假章蒙混过关 廖某说,他常在路边看到有刻章办证的小广告,他就想到一个办法——找人刻医院的收费章。正常的交费流程是他每月到医院一次交清一个月的透析费,医生开好收费单后,他将妻子送到透析室,自己拿着收费单到收费处交费盖章,再拿着盖章的单子送到透析室。他想,如果找人刻假章,然后盖在收费单上,或许可以蒙混过关。 廖某按照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了一个刻假章的人,两人约见后,他拿出之前的收费单让对方作为样子,刻北京医院的门诊收费章。拿到假章后,廖某尝试了一次,果然蒙混过关。就这样,廖某给妻子做了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 □受审 承认错误卖房退赔 检方指控,2007年底至2011年9月间,廖某在北京医院使用伪造的收费单,为杜某进行透析治疗,骗取该院治疗费17万余元。 昨天上午10点,已被取保候审的廖某走进法庭受审。庭审中,他低着头,眼睛红肿,回答讯问简单干脆,他说:“我全认。”提起患病的妻子,他不住叹气并落泪。 因没有聘请律师,在辩护阶段,法官问他有没有什么辩护意见,他说:“我没什么可辩护的,我承认我犯了错误。”法官问他能否退赔,他向法官求情,希望法官能给他时间。他说:“赔,但是要17万多,我只能卖房赔,我住的房子是小产权房,不好卖。” 昨天,检察官表示,廖某涉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按照规定,应处有期徒刑3年到10年。检察官同时也建议法院,希望在量刑时能考虑到他如实供述和当庭认罪态度。法院未当庭宣判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