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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展

时间:2012-09-16 09:25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未知 点击: 236次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与上海昂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博”)就名称为“利拉鲁肽(Liraglutide) 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特立帕肽(Teritide)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格雷默Glatiramer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曲普瑞林(Triptorelin)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及“生长抑素(Somatostatin)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项目分别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

  本次《技术开发合同》的签订是基于2010年11月26日公司与昂博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包括若干个多肽品种的工艺开发,双方就每个品种项目分别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已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7月30日巨潮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技术和研发的情况”之“3、合作开发情况”,以及“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二、重大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1、 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昂博签订了项目名称为“利拉鲁肽(Liraglutide) 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30万美元,公司于2012年9月30日前一次总付30万美元;如项目产品在公司生产后销售(指原料药,不含制剂产品),昂博可提取销售额的10%作为特许技术授权许可费用(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期限为2012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2日。

  2、 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昂博签订了项目名称为“特立帕肽(Teritide)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30万美元,公司于2012年9月30日前一次总付30万美元;如项目产品在公司生产后销售(指原料药,不含制剂产品),昂博可提取销售额的10%作为特许技术授权许可费用(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期限为2012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2日。

  3、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昂博签订了项目名称为“格雷默Glatiramer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30万美元,公司于2012年9月30日前一次总付30万美元;如项目产品在公司生产后销售(指原料药,不含制剂产品),昂博可提取销售额的10%作为特许技术授权许可费用(期限至2023年12月30日)。合同期限为2012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2日。

  4、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昂博签订了项目名称为“曲普瑞林(Triptorelin)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30万美元,公司于2012年9月30日前一次总付30万美元;如项目产品在公司生产后销售(指原料药,不含制剂产品),昂博可提取销售额的10%作为特许技术授权许可费用(期限至2022年12月30日)。合同期限为2012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2日。

  5、 2012年8月13日,公司与昂博签订了项目名称为“生长抑素(Somatostatin)原料药工艺开发与验证”的《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金额为30万美元,公司于2012年9月30日前一次总付30万美元;如项目产品在公司生产后销售(指原料药,不含制剂产品),昂博可提取销售额的10%作为特许技术授权许可费用(期限至2022年12月30日)。合同期限为2012年8月13日至2013年8月12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提升多肽产品单批产量和品质提供技术服务,以及为多肽产品研发、达到国际标准提供技术支持。

  如不能按时完成工艺开发,将对公司新品种的申报产生影响。

  三、存在的风险

  1、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艺开发工作。

  2、产品质量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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