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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近千万,揭秘试药市场

时间:2013-03-02 20:10来源:大楚网   作者:未知 点击: 158次

据报道,在武汉,有上十家三甲医院具备进行人体药物试验的资质,围绕着这些医院常年活跃着上千名试药者,他们主要由贫困患者、低收入群体和大学生构成,依靠着每人每次600至1000元的试药补助,医院、中介和试药者共同构建了一个年产值近千万的试药市场。目前这一市场是如何运行的?这一市场的繁荣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因在参与拜耳公司新药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休克等症状,84岁的张老太将拜耳公司及医院诉至法院。近日,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跨国药企拜耳公司赔偿张老太5万欧元。

一次获利千元,人体药物试验零本万利?

人体试药报酬丰厚 古代“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已家喻户晓,可很少有人知道,现在武汉也活跃着这样一些人,为获得报酬或其他原因,在新药上市之前,他们会“亲身试药”,吃下各种没有正式标签的药片,吞下各色不知名的药水,或者打下正在实验的针剂,用身体检验药品的伤害性、安全性,并为确定合理的药剂量提供依据。职业试药人也被戏称为“人类小白鼠”。

据武汉一家有试药资质的三甲医院科研处负责人介绍,每一种新药在批准生产、推向市场使用前,都必须经过动物试验、人体实验和临床试验三个过程。其中临床试验分三期,受试对象既有健康人也有患者。

该负责人介绍,试药肯定是有风险的。对于健康受试者来说,他们是代替患者承担了这种风险。但是,试验机构都很谨慎小心,一旦出现过敏等意外情况,也有完善的救助措施作保障,所以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危险。

武汉现有的试药市场,每年已经达近千万元。

一个年产值上千万的市场

据了解,武汉上十家有试药资质的三甲医院,每年都会征召试药志愿者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每次试验结束后,志愿者将获得名为营养费、误工费等补偿,通常在600元至1000元之间。

试药的人群有一定的流动性,不断有人退出,也不断有人补充进来。就一期试验而言,一般一家医院一年要进行五六次的新药一期临床试验,每次需20-30名受试者,围绕着武汉上十家有试药资质的大医院,应该有上千人。就是这些普通人鲜有了解的新药试验,在医院、中介和试药者的共同参与下,已经在武汉市形成了一个较大的市场,每年产值能有上千万元。

大学生的人生第一桶金 21岁的大学生王海涛(化名)就是这样一位试药者,因为家庭贫困,大一开学后,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便开始了兼职试药。试药的过程并不复杂。他们一行18人被领到某医院,一男医生先讲解药物试验的过程、要求、风险等,然后签订《知情同意书》,并进行肝、肾、心电图等检查。

接下来王海涛被安排吃了一颗药片,喝了一杯白开水,然后就坐着看了一天电视,期间护士进来抽了12次血。最后他拿到了1000元钱。

事后,王海涛将此事告诉室友,却被直呼为要钱不要命的小白鼠,室友的话深深地刺痛了他。他至今不敢将自己试药的经历告诉家人和朋友。王海涛在参加实验前也曾担心过,但考虑到是由学长组织的,且有不少校友参加,便打消了顾虑。

90后药头:创业从此开始

王海涛所说的学长其实就是一名“药头”。所谓药头,就是管理,联系试药者的中介。一名药头介绍说,医院不可能花费很大的精力专门去招募、组织和管理数百人的试药队伍,这就为中介的存在提供了可能。

90后女大学生王珊珊(化名)已经是一名管理着近百名试药者的“药头”。

王珊珊成为“药头”,纯属偶然。她的前男朋友是湖北某医学院的研究生,通过导师接到了一些招募试药者的活,刚开始她只是帮忙,后来男朋友去了北京,王珊珊就接过了“药头”位置。王珊珊表示,活跃在武汉的“药头”很多,每个药头都有各自的目标人群,有的招募贫困患者,有的招募低收入群体。她主要招募在校大学生。通过手机、网络等方式能够实现管理的便捷化和低成本。

王珊珊主要负责和医院方面保持联系,一旦医院需要试药者,她就通过QQ群或者微信群进行招募,然后确定试药的时间、人数和集合地点。

采访中,王珊珊始终对做药头的收入避而不谈,只是表示,每次每人能抽取大约150元,一次试药便有上千元的收入。这项工作比普通上班族要多。此外,王珊珊还对试药市场的前景相当看好,她表示,已经开始将试药者招募和管理作为一项自己的事业来做。

新药试验的产业转移

越来越多的新药在中国进行试验

新药试验转向发展中国家 我国平均每天有370种新药问世,每一种新药投放市场前,都必须经过试用。一般一家医院一年要进行五六次的新药一期临床试验,每次需20-30名受试者,按此计算,参与试药的正常人及患者有50万之众。但是,参试者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的案例却鲜有见诸报端。

此前有报道说,印度2005年放宽药物试验限制后,多家欧美药厂在当地进行了至少1600项活人临床药物试验,涉及的“人体小白鼠”超过15万人,4年内最少酿成1730人死亡。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从1988年到2008年的20年间,美国在海外进行人体医药试验的项目数量猛增了2000%。美国卫生研究所(NIH)公布的数字是,从2000年以来,美国医药公司在173个国家进行了将近6万项的医药试验。

中国也在这173个国家之列。

医药巨头折戟中国市场

2007年,在服用试验药物36天后,王丽英因药物副作用导致“难以控制的血小板下降”而去世。她参加的是一项由美国医药巨头辉瑞公司提供药物的试验。王丽英去世后,她的家人将医院和辉瑞公司告上法庭,历经长达四年的马拉松式的诉讼,王丽英的家人终于获胜,获得了辉瑞公司的30万元赔偿金,而王丽英也跟随女儿落葬于武汉。这是近年来,中国试药者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的为数不多的案例之一。

但是人死不能复生,亲人的悲痛是金钱永远不能弥补的,我们还要继续思考的是,王丽英的悲剧是否还会继续上演?试药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试药者权益保障亟待规范

试药者的权益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03年9月起开始施行,卫生部也已于2007年印发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两者都规定,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可对于如何赔偿,两项法规都没有作出具体说明。然而前述规范并不具备强制作用,且临床药物试验前,试药者与院方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大都不会明确补偿的具体细节,很多试药者在受到伤害后面临索赔难的问题。

山东大学医学院医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曹永福坦言,目前很多临床试验单位在实践中并没有尊重,甚至侵犯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瞒药物风险性、解释不清或只达成口头知情同意等。

对此,北京朝阳医院总药剂师刘丽宏建议,受试者在决定接受临床试验前应该仔细阅读《患者须知》和《知情同意书》,详细了解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理赔的范围、有无保险,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方面的专家则表示,政府应该完善相应的法规政策,来保护临床试药者的利益。

曾参与审理相关索赔案件的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建议,在保险制度之外,国家应建立统一的新药试验基金。此外,国内临床试验机构都设置了伦理委员会,对新药临床试验进行伦理审查,但在操作过程中,审查往往流于形式,对试验的风险、受试者的保护措施、受试者的赔偿条款等方面的审查都亟待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人体试药方面的专门法律,临床试验在我国已进行了几十年,但受试者仍处于弱势地位。专家表示,“医学的发展,离不开健康人体的试药,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法规政策,保护临床试药者的利益。”

针对试药人权益保护,国外有许多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做法。例如组织者垫付保费制度,即要求人体药物试验申请人事先缴付必要的高额“药品临床试验保证金”给相关保险公司,以备一旦试验“出事”,由保险公司出面向试药者家属作出经济赔偿。

美国新药平均研发费用为9亿美元,其中人体实验环节就占了40%。试验组织者不但要为受试者试药期间的不测投保,日后产生的毒副作用也在保险范围内,并且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对这一行业进行监督。

结语

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药被研制出来,这势必意味着医药产业将会需要越来越多的人体试药者。而因为信息不透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试药还不未众人所周知。就像专家所说,医学的发展,离不开健康人体的试药,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法规政策,保护临床试药者,同时也是保护我们整个社会。

相关资料——

试药人国际公约

关于试药人的国际公约是著名的《赫尔辛基宣言》,全名为《指导医生进行人体生物医学研究的建议》,1964年6月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的第18届世界医学大会上通过。《赫尔辛基宣言》长期以来一直被看作是临床研究伦理道德规范的基石。此后1975年、1983年、1989年、1996年、2000年、2008年的世界医学大会又分别对《赫尔辛基宣言》做了多次修订。《赫尔辛基宣言》全文被作为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附录,宣言在我国具有法律拘束力。

新药试验

一种新药在进入市场销售之前,一般都要经过1至3期的临床人体试验阶段,第一期是在健康人身上证实药物的安全性,第二期是用于患者,了解其毒副作用,三期则进一步扩大病例数,确定适用剂量、明确疗效范围。目前,我国对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有着十分严格的准入标准,临床试验需要在经过国家考核确认的临床药理基地才能进行。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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