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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中药材“农药残留门”

时间:2013-07-09 11:46来源:新金融观察报   作者:未知 点击: 198次

炮制中药材‘农药残留门’的境外机构报告尽管有些危言耸听,搁置欧盟与国标之争不谈,我们需要建设和改进的依然很多。我们应直面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一些媒体披露了境外机构一份未具名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矛头直指来自中国的中药材样品农药残留问题严重。该境外机构在7个国家购买了7种35个常用中药材样品进行检测,32个样品检测出3种以上农药残留,接近一半的样品检测出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剧毒高毒的农药。 

    瓜果蔬菜上的农药残留已让人闻之色变,现在中药材中有“药”且是剧毒高毒农药,因此该报告很能引起一些耸动。不过,考虑到这家境外机构一贯以发布危言耸听的报告著称,因此,有必要对其审慎看待。比如,去年4月也是这家境外机构发布报告说,被调查的中国9家知名茶叶品牌的18份茶叶上,均含有至少3种农药残留,其中6个样本含有10种以上农药残留。彼时,这份检测报告不但给春茶市场蒙上了阴影,而且引得舆论一片哗然,一些品牌茶叶在个别城市甚至因此“下架”。但还原事件背后的博弈才知,该报告最大的问题是将“农药残留”等同于“农药超标”,对此,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发表声明表示,经过严格对照国家标准GB26130-2010《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后发现,这家境外机构发布的报告中检测的茶叶样品,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至于该报告将欧盟标准直接套用中国内销产品,结论不科学。因为,欧盟作为农产品进口国,制定的许多农药最大残留标准都非常苛刻,总体上严于国际食品法典(CAC)标准,有设置贸易壁垒的考量。 

    根据现代毒理学理论,任何物质是否具有毒性都取决于它的摄入剂量。茶叶“农药残留门”被证实是标准之争且背后暗含贸易壁垒的考量,那么,时隔一年之后,该境外机构将矛头指向中药材,是否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呢?贸易壁垒的因素应该不大,因为中国虽为中医药大国,但在国际中药植物市场,日本占据了国际中草药市场份额的80%,韩国占据10%,虽然其所用的中药材,80%都是从中国进口的,但中国直接出口到欧盟的中医药所占的份额毕竟很少,要说欧盟搞贸易壁垒,还轮不到中国。那么是纯粹的标准之争吗?尽管国家药典委员会首席科学家钱忠直对此的回答是,“农药残留”不等同于“农药超标”。然而,这里有一个问题颇为尴尬:我国中药材“农药残留”的检测标准是什么?与国外的检测标准有哪些区别?权威部门没有公布相关信息,因此,对境内检测与境外检测的差别为何这么大没有明确答案。新华社记者就上述一些问题向国家药监、农业、环保部门等进行求证时,也没有得到明确的回应。药监部门表示,中药材种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向农业部门求证;而农业部门表示,有关中药发展规划的牵头部门不是农业部门,可向药监部门求证。药监部门与农业部门都说需向对方求证,让人彻底找不着北。 

    不过,从其他媒体的披露来看,我国中药材“农药残留”检测标准还是有的,比如,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于2002年发布的规范,使用农药时应采用最小有效剂量并选用高效、低毒的,并要求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及微生物限度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并不细致也不严格。比如,甲拌磷、克百威、甲胺磷、氟虫腈、涕灭威、灭线磷等6种农药为禁止在中药材上使用的品种,但是在当归、枸杞、金银花等共计26个样品中检出含1种以上。而除氟虫腈为2009年被禁止使用外,其余农药已被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长达10年以上。也就是说,即便搁置欧盟与国标之争不谈,我们需要建设和改进的依然很多。上海现代中医药股份公司总经理卞化石说,“中药材‘农残’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成本因素造成的。摆脱‘农残’超标从技术上可以做到,中药材种植中,采取其他方法,逐渐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可以最终实现‘零农残’。”而据中药材基地共建共享联盟主席任德权介绍,我国2002年6月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以后,一些经过认证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大部分都能严格控制农药使用,已有不少中药材GAP基地可以做到“零农残”,但并不是强制性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炮制中药材“农药残留门”的境外机构报告尽管有些危言耸听,但还是给我们提了个醒。我们应直面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否则不仅影响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声誉,也会对用药人群身体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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