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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公布

时间:2006-08-09 20:22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 作者:admin 点击: 190次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实验室建设,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更好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教育部于2005年5月启动了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计划在2005-2007年分三批在全国本科院校量大面广的物理、化学、生物、力学、机械、电子、计算机、医学、经济管理、传媒和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等学科类别,评审建立100个左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构建国家级、省级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据了解,2005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物理、化学、生物、电子四个学科大类共推荐了68个实验教学中心,经过教育部组织专家网上评审、现场考察、终审评议,并通过网上公示,评选出了第一批2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已于近日公布。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求具有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和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显著的实验教学效果和特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启动后,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省级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加大,带动了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了实验队伍建设和实验仪器设备、环境的改善,加强了实验室开放管理,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教育部日前在《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中强调,在全国本科院校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是《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形成国家级、省级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同时,要积极组织、推动本地区、本部门高等学校与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示范体系的示范辐射作用。

    《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评审为契机,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管理,学习借鉴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水平。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建设,认真总结经验,凝练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实验教学网站,承担相关师资培训任务,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借鉴吸收国内外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先进经验,加强实验教学研究,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实验教学改革新思路,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为全国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

    附:第一批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物理类:北京大学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南京大学物理学实验教学中心

    上海交通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北京交通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

    化学类:南京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北京大学化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厦门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浙江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南开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中山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天津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化学实验中心

    生物类:清华大学现代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复旦大学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吉林大学生物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电子类:东南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工电子实验中心

    北京理工大学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实验中心

    哈尔滨工程大学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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