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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批准文号可辩肿瘤药

时间:2007-05-15 09:26来源:千龙网 作者:admin 点击: 149次
来源:信息时报   据了解,1996年以后药品一律提升到国家卫生部,批准文号为“卫药准字”;1998年后国家实行医药分家,药品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这种批准文号都属于新药。

  目前,我国新的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1位字母+8位数字”。其中字母包括H、Z、S、B、T、F、J,分别代表药品不同类别。8位数字的前两位代表原批准文号的来源,第3、4位代表换发批准文号之年的公元年号的后两位数字,后4位为批准文号的顺序号。根据有关规定,化学制剂应标示为H,中药制剂应标示为 Z,生物制品应标示为S;通过整顿的保健药品应标示为B;体外化学诊断试剂:国药准字T;药用辅料应标示为F。

肿瘤骨转移诊疗专家治疗共识发布

  日前,国内首部规范肿瘤骨转移诊疗的规范——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肺癌骨转移临床诊疗专家共识发布,这意味着今后肿瘤骨转移患者的诊疗将有规可循。

  中国临床肿瘤协会(CSCO)主任委员马军教授表示,骨转移是恶性肿瘤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晚期肿瘤病人发病率为20%~30%,多见于多发性骨髓瘤、乳腺癌、肺癌和前列腺癌等,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以往国内治疗手段单一,缺乏相关诊治规范,常采取单纯止痛等消极、姑息的对症治疗,过度检查、误诊、药物滥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共识的制定有助于规范相关诊疗行为,减轻患者症状,改善生活质量,减轻疾病负担。

  在药物治疗方面,共识推荐采用双膦酸盐类药物作为骨转移治疗的基础治疗药物,并可与止痛药联用治疗骨转移疼痛以改善疗效,而对严重骨痛则推荐采用负荷剂量的伊班膦酸迅速缓解疼痛。在骨转移诊断方面,共识明确把放射性核素扫描(ECT)列为初筛诊断方法,而X线、CT、MRI则可用于观察骨破坏程度及确诊,不推荐常规应用PET-CT。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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