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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自由》弗洛姆(16)

时间:2008-11-09 07:09来源:生物导航网 作者:bioguider 点击: 881次

    对现代人来说,这种自由的意义是什么呢?

    他已经解脱了使他不能随心所欲地行动和思想的外在约束。如
 

  • 果他们知道想些什么,爱些什么,他将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来作为。但是,他不知道。他顺从无名的权威,他失去了自己。他越是这样做,他越加觉得无权力,也越加地被迫去顺从权威。尽管现代人表面上看来是乐观和进取的,实际上,无底深渊的无权力感觉压倒了他,使他木然地凝视着即将发生的灾祸,而无力应付。

        表面上看来,人们在经济及社会生活方面,似乎过得不错,然而,忽视了这舒适的外表的后面,根深蒂固的不愉快,则将是万分危险的。如果生命失去了生命的意义,那么,人便无可救药了。如果我们不能看出一般人的未经发觉的痛苦遭遇,那么,我们便不能发觉,发自文化人性基础的,威胁到我们文化的危险,即是:愿意接受任何理念,和任何领袖,只要他能令人兴奋,只要他能和给予一种表面似乎能使人的生命有意义及有秩序的政治结构与象征。人类失去了自动行为的能力,是法西斯主义可以实现其政治目的的根本原因。

        二 自由与自发

        到此为止,本书所讨论的,一直是自由的一方面:个人在现代社会中的孤立、无权力与不安全;个人解脱了一度使生命有意义及安全的所有束缚。我们也已发现,个人不能忍受这种孤立;孤立的人与外界相形之下,变得完全无助,因此,非常害怕外界;由于他的孤立处境,对他而言,世界已失去了统一性。他不知如何适应这个世界。于是,他开始怀疑自己,怀疑生命的意义,最后,怀疑任何行为的原则。无助与怀疑麻痹了生命;为了求生,人试图逃避自由。他不由自主地又套进新的枷锁。这种枷锁与原始的约束不同,原始的约束还能给他一种安全感,而逃避自由并不能使人们复得已失去的安全感,而仅能帮助他忘记他是独立的个体。他牺牲了他个人的自我的完整性,所得到的不过是不堪一击的安全感。因为他忍受不了孤独的滋味,他宁愿失去自我。因此,自由又使人再度套入新的枷锁中。

        照上述的分析来看,自由与束缚是否循环交替的?脱离了原始的约束,便会使人孤立,因而不可避免地又使人逃入新的枷锁中,独立与自由是否便意味着孤立与恐惧?还是,有某种积极性自由状态存在,在这种状态中,个人可以独立生存,与世界及他人是合为一体的,而不是孤立的?

        我们深信,一定是有一种积极自由的状态存在,自由发展的过程不会构成恶性的循环,人可以是自由而不孤独的,可以具有批评能力,而不会充满怀疑,可以独立,而仍然是全人类的完整的一部分。获得这种自由的方法,是自我的实现,是发挥自己的个性。何谓自我的实现?理想主义的哲学家曾相信,只要靠理性的内省,便可以获致自我的实现。他们坚持主张要分割人格,这样人性才能受理智的节制与引导。可是,这种分割的结果是:人的情感生活与智力都受到损害。由于理智成了监管人性的防卫兵,理智本身也成了囚犯;于是,人格的两方面——理智与情感——都残缺不全了。我们相信,单靠思想行为是不能实现自我,还必须靠着突现人的整个人格,靠积极地表现人的情感与心智潜能,才能实现自我。每一个人都有这些潜能;惟有把它们表现出来,它们才能成为真实有用的。换句话说,“积极性的自由在于整个而完整的人格的自发活动”。

        现在,我们遇到心理学上最棘手的问题之一:自动自发的问题。充分地讨论这个问题,是需用很多篇幅的。可是,以我们曾讨论过的作为根据。我们可以用对比的方法,来了解自发活动的基础特性。自发性活动不是强迫性活动;个人受到孤立及无权力感的驱使,才从事强迫性的活动;自发活动也非机械活动,因为后者是不加辨识地采用外界所激发的行为模式。自发性活动则是自我的自由活动,在心理上表示说,出于自由意志的活动。所谓“活动”,并不是指“做某件事”而言,乃是指创造性活动的能力,表现在一个人感情、心智、感官等的经验方面以及意志方面。达到此种自发性的一个前提要素是:须使人格是整体而不能分割的,须消除“理智”与“天性”之间的划分;因为,唯有人不抑制他自我的若干基本要素,惟有他对自己了如指掌,惟有生命的各个不同角度都能获致基本的完整自发性的活动才是可能的。

        虽然自发性在我们的文化中,是一种比较罕见的现象,但是,我们并不是完全没有自发性。为了便于了解这一点,笔者愿提供一些实例。

        首先,我们知道有些人是自发的,他们的思想、感觉及作为是他们自我的表现,而不是一种机械的表现。我们最熟悉的这些人就是艺术家。事实上,我们可以给艺术家下个定义。即是:可以自发地表现自己的人。如果这就是我们给艺术家所下的定义——巴尔扎克便是如此给他自己下定义的——那么,某些哲学家和科学家也可称之为艺术家。

        小孩子也有自发性。他们有能力可以去感觉和思想一些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事。在他们所说的和所想的事情上,在他们脸上所表现出来的感觉上,显示出这种自发性。如果有人问,对大多数而言,什么使得小孩子那么招人喜爱,我相信,除了情感的及传统的原因外,这个答案一定是,就是由于小孩子有自发性。一个人如果丧失领略这种自发性的能力,可说是心如死灰,即将就木了。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较自发性,更具吸引力和更令人心说诚服。

        我们多数人至少可以在刹那间发现我们自己的自发行为,而就在这时,也是我们真正快乐的刹那时刻,当我们忽然间捕捉到大地风光美丽时,当我们于思考之际,得到一些真理时,当我们领略到一种新鲜的感官愉快时,或者当我们对另外一个人不自禁地涌现爱时——在这刹那间我们都知道,自发性行为是什么样的,我们可能发现到,如果这些经验不是那么罕有和纯真的话,人类的生活该是什么样子。

        为什么自发性活动是解决自由问题的答案?我们曾说过,消极性的自由,使个人成为孤立的,他与世界时关系是远不可及的和不可信任的,他自己也是脆弱,和不断受到威胁的。自发性的活动则可使人克服孤独的恐惧,而同时不会使一个人和自我的完整性,受到损害;因为在自发的自我实现过程中,人再度与世界与人类,自然及他自己,结合起来。爱心是此种自发行为的最主要因素;笔者所指的爱心,不是把自己融化在另外一个人里也不是占有他人,而是自发地肯定他人。以保留自己为根据,来把自己与他人合为一体。这种爱心的动态性质是由于它具有两个极相反的要素:一方面有铲除分离,趋向合一的需要,而另一方面则又不可毁灭个人的个性。除了爱心,另外一种要素则是工作;所谓工作,并不是指为了逃避孤独,而强迫自己工作;也不是为了统治主宰自然而做的工作。笔者所指的工作是一种创造,藉着创造的行为,人与自然合而为一。同样地,一切自发性行为均不例外,无论是感官愉快的实现,或参加社会的政治生活,一个人都必须肯定自我,而同时又与人类及自然,合而为一。藉着人类的自发行为,自由所带来的两个现象——个人之诞生及孤独的痛苦——便化为乌有了。

        在所有的自发活动中,个人包含了世界。个人的自我非但是完整无瑕的,而且变得更强壮,和结实。“因为自我既是强壮的,也是活跃的”。拥有物质财产,和拥有精神上的特质,例如情绪与思想,都不会产生真正的力量。使用或利用目的物,也不会有真正的力量;我们所使用的,并不是我自己。其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使用它。惟有藉着我们的创造活动,使我们与某件事情(或目的物)发生真正的关系,然后,那些事情(或目的物)才是属于我们的。惟有这些从自发活动产生的特性,才能给自我一种力量,才能构成自我完整的基础。不能自发地作为,不能表达一个人真正的感觉与想法,以及因此而必须做作虚伪,这些都是感到自卑与懦弱的根本致因。也许我们已注意到,也许还未注意到的一件事是,我们最感到羞耻的事莫过于,我们所作所为不是我们自己想做想为的,而最令感到骄傲和快乐的则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发自内心的。

        这就是说,关系重要的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而在我们的文化中,所强调的正好相反。我们不是为了一种具体的满足感而从事生产,我们是为了达到销售我们的货物这一抽象的目的,而从事生产。我们觉得可以用购买的方式,取得每一物质的,或非物质的事物;因此这些事物虽然属于我们的,却由于并非出于我们自己的任何创造努力而获致的,所以,我们没有什么关系。我们以同样的态度,把我们的人格特性及我们努力的结果,视作为商品,可以用来换取金钱、名誉及权力。于是现在人们所重视的,不是对创造活动的满足,而是制成的产品的价格。因此,人失去惟一可以给他真正快乐的满足感——即是当时活动的经验——而去追求幻象,可是当他以为捕捉到它时,他便会立即感到失望了。人们把这种幻觉似的快乐,称作为成功。

        如果人能藉着自发性活动,来实现他自己,并使自己与世界,建立关系,他便不再是一个孤独的微尘了。他与世界化成为一个有组织的整体的一部分;他有其适当的地位,因而,他对自己及生命意义的怀疑,也一扫而空。他发现自己是活泼而有创造性个人,也体验到,“生命只有一个意义,那就是自发自动地生活。”

        如果个人克服了对于自己及对于他在生命中之地位的怀疑,如果他在自发的生活过程中的与世界合为一体的话,他便获得了力量与安全。但是,这种安全感与个人未获得自由前的那种安全感不同。这种新的安全感不是依靠个人从外界较高权力所得之保护;也不是除去生命中悲剧成份的那种安全。这种新的安全感是动态的;它不是依靠保护,而是以人的自发活动为根本。这种安全感是人从事自发活动而得到的这种安全惟有自由才能给予,这种自由不需要幻觉,因为它消除了需要幻觉的那些条件。

        就实现自我而言,这种积极性的自由意味着,充分地肯定个人的独有特点。人虽然是生而平等,但却也是生而有所不同的。此种差异的本质就是人生而具有的,在心理及智力的本能,他们依赖着这种本能来开始生活,以后他们所遇到的许许多多特殊环境及经验,还会影响到这种本能。每个人的人格的本质就如同两件东西,是绝少相同的。自我的真正发展,永远是依照此一将有的本质而发展的;这是一种有机的成长,是因人而殊的核心的展开。相反地,机械行为的发展则不是一种有机的成长。个人的本质的成长受到了阻碍,硬把虚伪的自我加到自我的上面——换言之,就是接受外在思考及感觉模式。惟有在极端尊重他人及我们自己的特性的情况下,有机的成长才是可能的。这种对自我的独有特性的尊敬与培养,乃是人类文化的最有价值的成就,而现在,就是这种成就处于危险之中。

        自我的独有特性与平等的原则,绝没有冲突。人类生而平等的这个命题的涵义是,他们有相同的基本人性,他们都具有人类的基本命运,他们对获得自由与幸福,都具有同样不可让与的权利。这个命题更进一步地表示说,他们的关系是共同负责的联带关系,而不是主从的关系。平等的观念并不是说,所有的人是一样的。这种平等观念是从个人在今日经济活动中所扮演之角色演变出来的。在买者与卖者的关系中,人格的具体差异消失了。在这种情形中,重要的是,某人有东西可出售,以及某人有钱可买这个东西。在经济生活中,人与人没有不同;因此,必须培养每个人独有的特点,才能显示出个人的个性出来。

        积极性的自由也含有以下这个原则,即是:在此一独特的个人自我之上,没有更高的权力,人就是他的生活的中心与目的;人类特有个性的成长与实现是惟一的目的,决不可拿其它假定更具尊敬的目的,来取代此一目的。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反对。这种说法岂不是主张毫无约束的自我中心主义吗?这岂不是反对为理想而牺牲的观念吗?接受这种说法岂不会导致无政府状态?这些问题都是很重要的,因此,必须加以澄清,以免滋生误解。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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