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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自由》弗洛姆(2)

时间:2008-11-09 07:09来源:生物导航网 作者:bioguider 点击: 881次

 

  • 的动物,越能适应大自然,其活动也越受本能及反射行为机构的控制。某些昆虫的社会组织完全是由本能所造成的。在另一方面,发展程度越高的动物,于初生的时候,其行为方式越有伸缩性,同时其结构的调整也越不完全。人类的这种发展达到了其巅峰状态。初生的时候,人类是所有动物中最不能自立的。人类之适应自然,主要是靠学习的过程,而不是靠本能的决定。“在高等动物,尤其是在人类方面,本能若不是一个日益消失的,也是一个日益萎缩的东西。”(L.Ber nard:Instinct,Holt & Co,New York,1924,p.509)

        当本能之无法固定行为超过某一程度时,当对自然的适应丧失其强迫性的特征时,当遗传的天赋机构不再能固定行为的方式(way to act)时,遂出现“人类”。换句话说,“人类的存在与自由,从开始起便是不可分的。”在这里,笔者所指的自由,不是就“有自由做什么”的积极意义而言,而是就“解脱什么”的消极意义而言,质言之,就是“解脱”本能的约束,也就是说,本能不再决定人的行为。

        就上述所讨论的意义而言,自由诚然是意义暧昧的。人类初生时没有动物所具有的那种本能,可以做出适当的行为;人类依靠父母之期间,较任何动物都长,而他对环境的反应;不及自动调整的本能行为那么迅速和有效。于是,人类没有这种本能的能力,他可能因而要遇到许多危险及恐惧。然而,就是人类的这种不能自立的现象,才使得人类得以发展;“人类生物的弱点,就是人类文化的条件。”

        人类从有生命开始,就必须对各种不同的行为方式(Courses of action)做一抉择。在动物方面,从某一种刺激(例如饥饿)开始,到满足因这种刺激而发生的紧张(这几乎是完全固定的一种行为方式)为止,这是一连串不间断的反应。在人类方面,这一连串的反应便受到妨碍。这种刺激还是有的,但是满足的方式却是“取舍自由的”,这就是说,他必须在许多行为方式中,做一取舍。人类并非只能从事某一先决的本能行为,而必须在脑海中斟酌许多可能的行为方式;人类开始思想。他对于自然,由纯粹的被动适应,变为主动的适应:他可以有所创作。他发明了工具,藉以支配大自然,他日益地脱离大自然。他开始朦胧地发觉自己——或者可以说,发觉他的团体——与大自然不是同一的。他渐渐地明白,他的命运是悲剧性的:既是自然的一部,又要超越自然。他开始发觉,死亡是他的最后命运,虽然他试图以各种幻想,来否认这项事实。

        在《圣经》中有一段叙述人类被撵出天堂的神话,这段神话很明显地说明了人与自由间的这种基本关系。

        这段神话认为人类历史的开始与一项选择行为是同时发生的,但是它强调的是这个首次自由行为的罪恶及因此罪恶而产生的痛苦。在“伊甸园”中,男人与女人,人与自然,和谐地相处在一起。那里一片安宁和平。也不必工作。在那里,没有选择,没有自由,也没有思想。男人不得吃智果。他违反了上帝的命令,他突破了与自然合而为一的谐和状态。从代表权威的教会的观点而言,这是本质上的罪恶。然而,从人类的观点来看,这是人类自由的开始。反抗上帝的命令表示使自己从高压强制中解脱出来,表示由无意识的人类史前生活,升华到人的程度、反抗权威的命令——犯了罪——就其积极的人性一面而言,是第一项自由行为,质言之,就是第一项“人”的行为。在《圣经》的这段神话中,就其正面而言,人所犯的罪是吃了智果。作为一项自由的行为而言,这种反抗的行为则是理性的肇始。这段神话还谈到此首次自由行为的其它后果。人与自然之间原有谐和状态破裂了。上帝宣告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战争,及自然与人之间的战争。人脱离了自然,由于变成了一个“个人”,而朝着做人的方向,迈进了第一步。他已做出了首次的自由行为。这段神话强调这次行为所导致的痛苦。由于想超越自然,想脱离自然及其他的人类。使他裸露,使他觉得羞耻。他是孤独而自由的,但也是无权力和恐惧的。新获得的自由显然像是一个天罚;他脱离天堂的可爱的枷锁,获得了自由,但是他却不能自由地去管理自己,去实现他的“个人人格”。

        “解脱”与积极的自由,亦即“自由而为”是不一样的。人之脱离自然乃是一项漫长而延续的过程;大体而言,他多少仍与他已脱离的世界维持关联;他仍是自然的一部分——他居住的土地,以及那日、月、星辰。还有那树木与花草,动物与人群,都和他有着关系。原始的宗教证明人之与自然为一体的想法。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自然,是他的人性世界的一部分,换言之,他仍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

        这种原始关系阻止了人类的充分发展人性;这些原始关系阻止了人类理性与批评能力的发展,这些原始关系使人们只有透过家族,社会或宗教的社会的媒介,才能发现自己和他人,而不能以人的身份,来发觉自己和他人。换言之,这些原始的关系妨碍了人的发展,使他不能像一个自由、自决而有生产性的个人般的发展。但是,这不过是就一方面而言,就另一方面而言,这种与自然、家族、宗教的同一性,使个人有安全感。他属于而且根深蒂固地生活在一个有组织的整体中,在这个整体中,他拥有一个无可怀疑的位置。他可能受到饥饿或压迫的痛苦,但是,他不会受到所有痛苦中最痛苦的一种——那就是全然的孤独与怀疑。

        我们看到,人类日渐获得自由的过程,与个人生长的过程。有着相似的辩证性质。一方面,这是日益增长力量与统一的过程,这是日益可以控制自然,增长理智,日渐与其他人类团结的过程。在另一方面,这种日益个人化的过程,却意味着日渐的孤独、不安全,和日益怀疑他在宇宙中的地位,生命的意义,以及日益感到自己的无权力及不重要。

        如果人类发展的过程是谐和的,如果这个过程是按着某一计划而进行的,那么此种发展的双方面——日益增长力量及日益个人化——就会完全地平衡。但是,事实上,人类史就是冲突与奋斗的历史。在日益个人化的过程中,每进一步,人们便遭到新的不安全的威胁。原始的束缚一旦被割断了,便不会修复;一旦丧失了天堂,人就不能重返天堂。只有一个可能的,有生产性的办法,可以解决已个人化的人与世界的关系,那就是:他积极地与所有的人团结起来,以及他自发自动的活动——爱和工作——藉着这种办法,而不是藉着原始的关系,以一个自由而独立的个人身分,再度把他与世界连接起来。

        然而,如果人类个人化过程所依赖的经济,社会与政治环境(条件),不能作为实现个人化的基础,而同时人们又已失去了给予他们安全的那些关系(束缚),那么这种脱节的现象将使得自由成为一项不能忍受的负担。于是自由就变成为和怀疑相同的东西,也表示一种没有意义和方向的生活。这时,便产生了有力的倾向,想要逃避这种自由,屈服于某人的权威下,或与他人及世界建立某种关系,使他可以解脱不安之感,虽然这种屈服或关系会剥夺了他的自由。

        自中古时代结束以来的欧、美历史,就是个人“脱颖而出”的历史。这个过程始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到了现在,似乎已达到巅峰状态。足足用了四百多年的时间,人们才拆毁中古世界,挣脱了最明显的种种约束。但是,虽然在许多方面,个人已成长了,神智与情绪方面都有所发展了,而且在文化方面获致空前的成就,但是“解脱”与“自由而为”之间的差距也增长了。在欧洲,解脱任何束缚与不能积极实现自由及个人化,这两者之间不均衡的结果,导致一场恐慌的对自由的逃避,有的逃入新的束缚中,有的则至少变得完全漠不关心。

        笔者打算从分析中古时代及近代初期的欧洲文化,来开始研究自由对现代人的意义。在这段时期,西方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剧变,同时,人的人格构造也随着发生同样的剧变。接着,一种新的自由概念发展出来,这种概念在新的宗教理论中,予以表达出来。现代文化的基础建在此一时期,是故,如欲了解现代社会的自由,必须从此时期开始,因为此一现代人形成阶段,较以后任何时期更明显地使我们可以认清自由的暧昧意义;即是:一方面人日渐地脱离外在权威而独立,而在另一方面,个人则日益感到孤立,结果,感到个人无足轻重与无权力。研究人格构造新因素的起源,可以增加我们对这些新因素的了解,因为从根本上来分析资本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基本特点,我们就可以把这些特点,与不同于西方的一种经济制度及一种人格,加以对照比较。这种对照比较可使我们更为了解现代社会制度的许多特点,以及此一现代社会制度如何塑造生活于此制度中的人们的个性构造,和更进一步了解由于此种人格改变而产生的新精神。

        在下一章中,读者可以发现,经过详细地分析过后,宗教改革时期,和现在有很多类似之处。事实上,尽管这两个时期有许多明显的差异,但是,在自由的暧昧意义方面,自十六世纪以来,可能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像宗教革命时期,更类似我们这个时代。现代民主制度的人类自由与自治的观念,都是产生于宗教改革的时期,然而,人们虽然强调这一点——尤其是在非天主教国家——但是,却忽略了另一面,就是:对人性的邪恶,个人之不重要与无权力的强调,以及对个人想要服从外在权威的强调。个人无价值的观念,个人之在根本上不能自立,以及个人之需要服从外在权威,这一切也是希特勒理论的主题,可是,希特勒理论的主题却不强调自由与道德的原则,而自由与道德的原则却是新教的产物。

        这种理论上的相似并不是惟一的相似,使得对十五、十六世纪的研究,可以做为了解当前时代的一个特别有结果的起点。在社会情形方面,这两个时期也有基本相似之处,笔者将会试着证明,此种相似和理论上的及心理上的相似是有关联的。目前,有极多的人在其传统生活方式上,遭到经济与社会组织革命性改变的威胁;尤其是中产阶级遭到独占权力,资本优越力量的威胁,而且此种威胁增强了个人孤独与无关重要的感觉,对受威胁的人的精神与理性,具有重大影响。 第二章 宗教改革时期之自由

     
     
     
     
     

        一 中世纪的背景及文艺复兴运动

        一般人对中世纪(注1)有两种误解。现代的理性主义认为中世纪是完全黑暗的时期,他们认为中世纪普遍没有个人自由;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眼光狭隘,城里的人视近郊的农人是危险而可疑的陌生人——更不要说他国的人了;以及中世纪的人迷信和无知。在另一方面,多数保守的哲学家以及若干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进步批评者则把中世纪理想化了。他们认为,在中世纪,人们有团结感;经济的目的在满足人们的需要;人们之间关系是坦真而实在的;天主教教会是超国家性;以及人们有安全感,这是中世纪人们的特征。这两种不同的看法做是正确的,所错的是执于一端,而未看到另一端。

        中世纪与现代社会不同的特点在此,中世纪缺少个人自由,在中世纪的初期,每一个人都被锁住了,在社会的秩序里,只能扮演指定的角色。一个人在社会上,没有机会,可以从某一阶级转到另外一个阶级中,他也几乎不能从某一城市或国家,迁往另外一个城市或国家。除了少数例外情形,他必须由生到死,守在一个地方。他甚至不能随心所欲地穿衣服或吃东西。工匠必须按着某一价格,出售东西,农人必须在某一指定地方贩卖产品。行会的会员不准向非本行会的人,泄漏任何生产技术的秘密,同时必须与其本行会的会友分享便宜买进的原料。个人的、经济的、和社会的生活均受条规的主宰,而这些条规把一切行动详尽地加以过问了。

        但是,以现代的意义来说,个人虽然自由,却并不感到孤独与孤立。由于人从生下来开始,在社会中便有一个明确的、不会改变的和没有疑问的位置,他已经生根在一个结构固定的整体中,所以,生活是有意义的,根本无怀疑余地。一个人与他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是一致的;他是一个农人,一个工匠,一个武士,而不是一个“偶然

  •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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