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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的一般安全常识

时间:2006-02-23 14:51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 作者:bioguider 点击: 473次
    化验室的一般安全常识

    1、所用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2、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3、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4、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

    5、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6、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7、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8、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9、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拨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拨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0、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1、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CL,NO2、H2S,SO3

    12、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13、化验室中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14、要建立安全员制度和安全登记本,健全岗位责任制,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电、煤气、窗、门等,确保安全。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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