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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技巧(3)

时间:2006-03-03 09:3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bioguider 点击: 10090次

评审公正性和回避制度
为了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回避规定:
(一)自然科学基金会专职和兼聘人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项目;
(二)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回避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的评审;
(三)自然科学基金会兼聘人员、同行评议专家和专家评审组成员回避本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的申请项目的评议和评审;
(四)专家评审组成员和自然科学基金会兼职专家当年是申请项目负责人时,不得出席与该项目有关的评审会议。
各科学部或科学处也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执行办法,例如: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一处,从1992年起在专家评审会上实行了“无主审制评审办法”,即评审组专家先阅读全部送审项目(为拟批准项目数的150%)的申请书,通过讨论后再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建议资助项目。这种评审方法避免了主审专家介绍申请项目时,夹入个人的思想,发表超出原申请书内容的意见,对非主审专家在判断项目优劣时产生的误导。
基金会在1994年开始推出了“有申请项目的评审组专家的全面回避制度”,即评审组专家当年在某学部有申请项目,就不可以参加当年该学部的学科评审会。此外,评审组专家回避所在单位申请项目的评议和评审,即讨论专家所在单位的项目时,该单位专家必须回避,也不能对所在单位的项目发表个人意见。
关于评审的回避,管理规定中还指出,申请者可提出不超过3位不宜评议其申请项目的同行评议专家(须注明所属单位)并说明理由。所提供的回避专家名单应该附另页于申请书原件中,供科学部遴选同行评议专家时参考。科学部将对此信息保密。但实际操作中曾出现不少问题,比如:回避专家名单被留在科学部保留的一份申请书中,而科学处没有看到;有人在每份申请书中都夹有一份回避名单,科学处没有发现,结果名单被送到别的评审专家处;也有人提供了3个回避单位,使学科无法操作等等。为此,建议把回避名单装在信封里,信封上标明申请者姓名、单位、项目名称,把信封钉在一份申请书的封皮上,以保证科学处能够收到申请人所提供的回避专家名单。
相对而言,基金会在经费的分配上确实比较公平,因此,有人称基金会是一块净土。这只是由于科学基金制的实施过程中采用了一整套制约性强的评审制度,特别对具体上作人员制约性较强,从而保证了经费分配的相对公正性。另外,科学部工作人员多数来自基层、科研和教育第一线,相对而言,“官气”少一点,所以,有的专家说,不管拿没拿到项目,与基金会的人接触比较亲切。但是,如果基金会不注意自身改革,时间久了,就会与其他管理经费的部门差不多了。为了防止基金会变成官僚机构,建议基层单位在接待基金会的工作人员时,特别是接待科学处的工作人员时不必特殊。应该指出,由于基金会采用一系列制约性的评审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经费分配上都没有特权,包括基金会主任和学部主任,任何人都不能允诺给某人一个基金项目。

二、为什么要提高申请书质量
国家对基础研究一直给予足够的重视,近几年基金会的经费增长幅度较快(见图2),2002年总经费接近20亿元人民币,如果我们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的成绩更显著,相信国家会给予更大的支持和投入。
基金会的工作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同时在“九五”期间又对我们提出了“要把我们从事基础科研的队伍从数量型变成质量型”的要求。2002年春节前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又重申“科研教育型的大学和进入知识创新试点中的中科院研究所是我们国家的两支重要力量。其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的就是基金会”。充分发挥好这两支力量就有希望,也就是要求基金会把有限的经费用对、用好。
科技***和“炒基金”现象
1999年10月28日《科技日报》刊登了《谨防科学基金成为科技界滋生***的土壤》一文,文章以1991年某高校教师李富斌伪造科研成果,骗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某高校教师夏某伪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等奖”奖励证书,从1995年至1998年期间,在社会上骗取不应有的职称和多项荣誉的事实为典型事例,提出要正确地理解和对待自然科学基金,对基金项目要有“平常心”,防止各种误导,还提出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要做出牺牲。囿于国力只能支持一小部分科学家从事基础研究,大部分科研工作者应该从其它渠道获得资助,或者说要投身到国民经济的主战场。
由于国内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存在种种不妥当的评价,因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被“炒”到一个不合适的高度。本来,各个基层单位支持基础研究是应该肯定的,但目前普遍把获得基金作为评价一个人、一个实验室、一个单位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或者作为单位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却很少考虑如何让我国的基础研究能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的问题,这显然不合适。
不少部门和单位给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专家提教授、副教授,发高额奖金,把有无基金项目和基金项目多少,作为重点实验室的评估标准,作为能否进入“211”的重要指标之一,这里称之为“炒基金”现象。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很值得商榷。不少重点、开放实验室的目标和任务并不完全是针对基础研究的,而且可能完全是工程技术或工艺研究,凭什么一定要他们去争取基金项目呢?“211”是评价一个学校的教学、科研等综合水平,但多数高校的基金批准率低于基金会的平均资助率,因此,怎么能用基金做衡量标准呢?况且,基金的获得与项目的完成,对有些单位、有些个人完全是两回事。希望各地、各单位不要把能不能获得基金看得过重,而更应该关注你们所在的单位到底重视不重视基础性研究,是真重视,还是假重视。
在不正确的导向下,申请数的不合理增加使基金资助率不断下降。应该指出,这并不意味着科学基金的资助规模缩小了,也不是对基础研究的需求增加了,而是各种误导在起着混淆视听的作用。

基金项目的评审实际上是对申请书的质量的评审

根据目前基金会现有的评审体制和人力情况,基金面上项目的评审其实只是评价一份申请书撰写的好坏,而不完全是评价申请项目的实际水平和学术水平。申请书写得好,包括学术思想清晰、新颖,研究基础强,就有可能得到资助。但一份申请真正的学术水平究竟如何,还要看项目完成的情况如何。据我们了解,有些专家和老师的学术水平很高,但是他们的申请总是不能获准,原因就是申请书没能完全反映出他们的真实情况。曾有一位教授两次申请没获准,他说:“失去信心了”,我们反问:“你知道未批准的原因吗?”他说:“不知道。”后来他查询了未批准原因就是一个关键问题没有阐述。后来的新申请把那个问题讲清楚了,他的申请项目就得到了资助。
另外,当申请书投送到基金会后,在整个受理、评审过程中;不允许再进行更改或补充,也没有答辩和对评审意见申辩的机会,这也要求申请书应充分展示申请人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思路,以保证申请书的质量。
有些单位重视申请书质量把关,因此,他们的申请项目的批准率就高。有些高校搞人海战术,有时获准项目多一点,但批准率很低,甚至远低于基金会的平均批准率。对这些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应该给予批评,因为,获准率低,不仅意味着一个单位的学术水平低,而且管理水平也低。我们认为对管理水平低的单位应给予适当“惩罚”。早在1994年,我们曾提出对面上项且实行限项申请的建议,2000年4月27日基金会的《情况交流》委内专刊重新刊登了相关的文章,2002年再一次提出类似问题,但由于委领导认为具体实施有一定难度,暂时不实行限项申请。有关的文章参见随后的管理篇(上)中《关于限项申请》等文,供大家讨论,并建议在单位组织申请过程中试用。
目前,科学基金的批准率约20%,即80%的申请人得不到资助,2002年有2万多人付出了劳动而无收获。当然,其中有一部分申请人本来对自己的申请获准的可能性极小是心中有数的,但一旦他们参与了竞争,做了付出,其结果就会造成个人、单位、基金会、社会的共同浪费,这是一件非常不值得的事。如能正确引导,让他们把精力放在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上,我们称之为“练内功”,而不要在明明不能成功的事情上花力气,那该多好!这与职称晋升很类似,如果你觉得自己条件不够,不参与竞争,心里很坦然。但一旦参与了竞争,明明知道没有希望,又要准备申请晋升的材料,准备答辩,等候评审结果,看到别人提了职,心里觉得不平衡,还要攀比一番,既浪费时间,又影响情绪。当然,仅差一票、两票没有得到资助的项目有点情绪,还是可以理解的,或许进一步修改申请书,下一年度还有获资助的希望。
关于基金会不是解决人们科研经费短缺的机构的观点请参见管理篇(上)中《我所了解的自然科学基金制现状点滴》一文,这里就不再论述了。
为了使基金的评审工作减少失误,更有效,希望各单位正确引导基金申请,申请者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在提高申请质量上认真下工夫。

三、填写申请书应注意的关键事宜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为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而设。其申请不同于其他招投标式的项目,要求申请人自己提出研究课题,然后,与来自全国各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众多申请竞争。
作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要求申请者不仅会“摆事实”,说清自己的工作性质,而且还要会“讲道理”,能够阐明自己的申请项目为什么重要,能解决什么科学问题或学术问题。这是目前多数申请者还没有做到的。
现在,面上项目包括,A:自由申请;C:青年基金;D:地区基金。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
A.自由申请是基金会覆盖面最宽的一类基金项目。它和其他面上基金一样,允许申请人的学术思想自由,选题自由,而不是有些人提出的“自由申请就是谁都可以申请”。至今在基金会内、外还有人误解为“既然是自由申请,单位有什么权利不让人家申请呢?”似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就像买彩票一样,只要出钱就有得奖的机会一样,就有可能得到资助了。这种导向是不正确的。
C.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人为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离岗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项目负责人须报项目依托单位和对口科学部备案;超过一年的,项目依托单位应专报对口科学部办理中止手续。但自由申请项目的负责人长期出国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再执行研究项目的,可以更换负责人。
按新规定在职研究生可申请面上项目,但须征得导师的同意。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为主,当然也可以有个别年龄大的成员。但是,作为过去的导师,最好不作项目组成员(除非导师已退休,不能再作为项目负责人,对此,在申请书中要有说明)。否则,评议人难以判断谁领导谁进行研究。有人说导师作为课题组的顾问行不行,除非导师已退休,否则不妥。你是项目负责人,主要的学术思想应该是你的,为什么还一定要有顾问呢?如果你的导师真正要培养你,他是决不会计较写不写上他的名字的,他还会起顾问的作用。
试图以名人效应来提高申请项目获准的可能性,已没有太多的必要性。实际上,目前中青年已成为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主力。35岁以下从事基金课题的青年人的比例已从1986年的1.3%增加到1998年的31.7%,45岁以下的中青年学者的比例2000年已超过60%。
D.地区基金面向老、边、少地区的研究单位。在同等水平的情况下,老、边、少地区的项目有可能优先送审。获准后,有些地区还给予经费匹配。但地区基金项目数有限,平均一个学科也就一到两个资助项目。过去不少申请人觉得自己有竞争力,就申请其他类型的面上项目,照样有可能获得资助。
关于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基金会的规定是相当宽松的。虽然,申请通告上指出“资助对象以中央所属科研机构和重点高等学校为主”,但实际上只要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由两名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具有中级职称的科研人员也可申请。这与科学基金要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国家队”,参与国际竞争,在世界上占领一席之地的要求似乎不完全一致。因此,谁能入选“国家队”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所以,现状是“少体校、省市队、地方队与国家队一起参与竞争”。
要保证申请书的质量,首先要在撰写申请书上下工夫。我们受理和管理基金项目的过程,实际上是对申请者和项目执行者了解的过程。而对于多数申请者,单位一动员申请基金,大家就“积极”申请,申请到基金还可以显示一下“水平”。但是,很多申请人及其所在依托单位至今对基金会的了解相当有限。
为了使申请者撰写好申请书,下面按2002新版申请书的申请提纲逐项介绍涉及到的有关问题。作为基金管理工作者对申请书的理解和如何撰写好申请书的看法,我们提出一些建议和应该注意的事宜,供申请者和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人员参考。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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