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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需警惕出现药疹

时间:2006-03-16 09:43来源:中国公众科技网 作者:bioguider 点击: 486次
  药物如某些感冒药、磺胺类药物、止痛药、退热药或晕车药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后会引起皮肤粘膜过敏反应,称为药物性皮炎,简称“药疹”。这是最常见的药物反应之一,主要表现为皮肤出疹,多数发生在皮肤粘膜交界部位,如口周、生殖器等部位出现红点、红斑、斑片或风团,一般没有或仅有轻微全身症状。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固定性药疹 为单个出现在身体任何部位、边缘清晰的圆型红斑或水疮,停药后一周可消失,愈后留有色素沉着,1~2个月后消失。

  2.麻疹、猩红热样药疹 呈红色细小斑疹和斑丘疹样散在分布,停药后2~10天后可逐渐消退。

  3.剥脱性皮炎型药疹 初发时似湿疹、猩红热样皮疹, 逐渐加重,全身皮肤红肿,渗液,皲裂,皮肤似“桦树皮”样,反复剥脱,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
 
   一般在停药后给予抗过敏治疗和对症治疗后皮疹可以消退,但药疹在消退后常常遗留有明显的紫黑色的色素沉着。严重药疹的皮疹面积广泛,表现为全身大片红斑、脱屑甚至水疱、大疱,眼、口腔或生殖器粘膜出现溃烂,个别极其严重者还会出现表皮坏死、松解,类似严重烧伤的患者,此外常伴有明显的全身症状,如发热、肝损害或继发全身性感染等等。这种药疹往往比较严重,需及时停药和使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激素全身治疗。 

  用某些药物出现药疹时患者不要因此而产生恐惧情绪,应立即停用致过敏的药物,要多饮水,以加速药物的排泄,必要时,服苯海拉明、赛庚定、非那根等抗过敏药物.严重者需住院治疗。当明确某种药物过敏后,应记住药名,以后不能再使用,在每次就诊时告诉医生,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发热等,应及时咨询医生。不过患者用药时只要注意以下几点,就可能预防药疹的发生。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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