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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批“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人选推荐工作

时间:2011-03-14 03:03来源: 作者: 点击: 295次

各院、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第六批“千人计划”有关项目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第六批“千人计划”有关项目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  重点学科平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  重点学科平台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重点学科平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申报人须2010年7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2)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4)申报人需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

2. 重点学科平台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2)申报人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详见长期项目人选申报条件第2条)

(3)申报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4)申报人已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2)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4)申报人需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三.申报材料

重点学科平台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以及“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一式1份;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文件1份。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事宜

申报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17日(星期五)

联系人:李维涛  邓听

联系电话:89733109

邮箱:shiziban@cup.edu.cn

“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

附件:

1.关于做好第六批“千人计划”有关项目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长期项目申报书及填写说明

3.短期项目申报书及填写说明 

4.“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及填写说明

 

(责任编辑:g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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