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热爱生命科学!-生物行
当前位置: 主页 > 热点聚集 > 学界动态

[转载]千人计划申报过程遇到的问题与办法汇总(更新中)

时间:2011-03-22 10:03来源: 作者: 点击: 115次

http://www.1000plan.org
千人计划申报过程遇到的问题与办法汇总(更新中):

【以下是第六批申报时的问题汇总】

Q1:土博士并获取得突出的海外优才是否可以申请千人计划
   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并获得全国优博,然后到国外工作多年并取的突出成果的海外优秀人才是否可以申请青年千人计划?40岁以下的规定如何计算?是精确到日,月还是年?
A1:可以申请。精确到申报截止当日。

Q2:您好,如果第五批申报者现在还没有得到结果。他们是否能够申请第六次?
A2:可以先准备着。第五批结果近日公布。
 
Q3:从香港、台湾、澳门引进的人才是否能申报千人计划?
A3:可以。

Q4:“青年千人计划”条件2是必备条件吗?
      如果不满足“青年千人计划”引进对象和条件2,是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例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顶级高校),现在在海外工作,但是确实取得了非常优异的科研成果,例如在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了一系列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是否可以申请“青年千人计划”?
A4:专家回复:我们正在研究这个问题。如果是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话,可能对在国外的工作时间有一定要求。
 
Q5:国内博士学位,现为国外的助理教授可以申请青年千人计划吗?
A5:不可以。
 
Q6:高校科研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是重大专项,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才具有申请资格?
A6:不是。

Q7:大型医院如何申报?
我们是一家大型医院,欲申报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可以吗? 应该报哪个平台? 重点学科可以吗?
A7:专家回复:取决于医院的隶属关系。属于高校的,从高校渠道申报;属于地方的,从省级组织部门申报。

Q8: 您好,我是今年9月份刚回国的一位海归。我在美国时是国家实验室正式研究员和某高校兼职教授,现在是国内某高校教授。年龄、经历都符合青年千人计划规定, 但已全职回国两个月。请问仍可以申报青年千人计划吗?我知道千人计划允许追溯以往一段时间,不知道青年千人计划是否也可以如此?谢谢!
A8:对青年千人计划暂时还没有进行追溯的考虑。

Q9:海外文科博士如何申请千人计划?一定要名校吗?海外高校和国内不一样,学科带头人未必在名校。
A9:文科申报的具体情况请与教育部人才办联系

Q10:您好, 如果在国外的工作合同已经到期,正在联系国内的工作,还能申请青年千人计划吗?
A10:可以。

Q11: 千人计划提供的工作条件没有明确科研经费的数目。好像写的都是空话, 如 “引进人才可担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一定的领导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担任国家重大科技专项、863、973、自然科学基金 等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政府部门的科技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科学研究或生产经营活动;可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 国家标准制订、重点工程建设等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引进人才,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有权对经费使用、人员聘任等作出决定;可参加国内各种学术组织,参加 中国科学院院士(外籍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评选;可作为各类政府奖励候选人”。  您能提供一个大慨的科研经费资助数目吗?谢谢!
A11:各学科种类经费情况需求不同。千人计划政策没有明确经费数目。

Q12:我是MIT的博士学位,并在美国有正式的职位。我有几个问题,烦请回答一下,谢谢。
1)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它们的定位是怎样的,孰优孰劣,如何排名?
没有排名。
2)看了青年千人计划,感觉相对于长江学者和中科院百人来说要求并不高。所以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哪个项目比较好? 可以结合起来申请吗?
请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3)青年千人计划要求有正式的职位, 请问什么是“正式”职位? 在美国博士后是临时职位,你们会把博士后当作正式职位吗?
全职工作的岗位就是正式职位。
4)我想对于海外申请人来说,都会关心房子的问题。 青年千人计划没有提到房子的问题。请问会有房补吗?还是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
住房问题请与用人单位具体协商。

Q13:(转接Q8)我们医院是直属省卫生厅的,引进人才做医学生物学包括药物的研究。我们没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头衔,当然也不是高校重点学科,那应该填哪个申请表?重大专项可能不合适,那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这两种表应该填哪个?
A13:可以走重点实验室平台,通过省级组织部门申报。

Q14: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从事多年科研工作的,并取得一定成绩,准备近期回国工作,是否可以申请“青年千人计划”,这个问题在论坛里面有人提出过,但似乎答案不是很确定。请明确
A14: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一般应在国外从事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可以申报青年千人计划。

Q15:国际学术会议作大会报告是不是指的是Plenary talk?
A15:不是。

Q16:青年千人计划申请遇到的问题
Q16:1) 我在填写申请时发现很多信息栏(特别是国外单位信息)设计预留不够。
A16:1)没有问题,尽量填写清楚。打印版不全没关系,信息入库以后都是电子周转。

Q16:2)千人计划的标准翻译应该是什么?(国外单位出官方证明材料时需要)
A16:2)The Recruitment Program of Global Experts

Q16:3)应该提供哪些附近材料?
A16:3)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主要成果和奖励的复印件。

Q17:1)民营企业可否申报千人计划短期项目?
A17:1)可以。

Q17:2)2009年回国,在国外知名外资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计划2010年年底到其他企业工作,可否申请千人计划长期项目?
A17:2)不行。

Q17:3)千人计划创业人才有没有回国时间限制?谢谢!
A17:3)回国之后即创办企业,企业成立至今不超过5年。

Q18:去年(2009年10月)回国,不超过40周岁, 其他条件都符合, 可以申报青年千人计划吗? 谢谢.
A18:不行。

Q19:.您好,中科院百人,地方千人,和国家千人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如果都批下来,个人补贴是叠加?还是只能选择一项?谢谢。
A19: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时没有规定不能同时申请别的项目。

Q20:国外已经拿到助理教授职位,但利用停职方式09年回国到国内top2大学工作了一段时间的,是否可以申请千人青年计划?其它申请条件都满足。谢谢答复。
A20:看现在是否符合青年千人计划申报条件,和以往无关。

Q21:可以让两家单位同时申请同一批次的青年千人计划吗?
我有一个问题想尽快知道答案。目前有两家单位都愿意为我申请青年千人计划,我想知道是否我只能选择一家进行申请。
A21:青年千人计划需要全职回国工作,且申报时要与用人单位有意向合同。因此,您只能选择一家作为申报单位,并建议您慎重选择。

Q22: 博士即将毕业,已经和国内高校达成引进意向,但是预计学位获得时间为2011年2月份,请问这样的情况能申请今年的青年计划吗?如果不能,先回国工作,能 符合下一期的申请条件吗?尤其是应届毕业生这一条,请问应届是怎么定义的?是否指两次申报时间之间的为应届生?谢谢。
A22:如果确能获得学位可以申报,但属于无科研工作经历的在读博士破例申报,特别优秀者可报。如在本次申报截止日期后下次申报开始前拿到博士学位的,下批也可破例申报。

Q23:您好,请问我是今年10月底回国的,可不可以申请青年千人计划?
A23:不行

Q24:.我们湖南公司收到长沙的高新技术园区发的申报千人计划的通知:可以申报类型有: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业人才项目;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4)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但是我们所在的海淀园区打电话咨询上报千人计划的事情,对方说只收到了可以申报“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的通知,不受理其他创新和创业人才项目。
这种情况下如何申报和解决?
A24:如想在北京申报,请详询北京市委组织部人才处。


(2010-12-28)持续更新中。。。
-----------------------------------------------------------------------------------------
【以下是第五批申报时的问题汇总】

由于Q7现在是大家最关心的,所以置顶请大家查看:

Q7:千人计划第五批指的是10年的5月份申报的那一批?还是9月份即将申报的这一批啊?如果 是9月份的这一批,我们还没有开始,正好用新的标准。如果是5月份的那一批,我们已经报到中组部 ,而且好多不能全职回来。我们还的重新组织填写申报!!!!!
A:千人计划专家回复--第五批是年初计划5月份申报的,因各种原因推迟到八月份,按新的要求申报。

Q1:我们是民营高新科技企业,看到文件中写的有什么上级主管部门,我们没有像国企事业单位的什么上级主管部门,我们公司请来的同事,满足了“千人计划”中引进人才提出的条件,所以想申请这个……请问,具体应该怎么做呀?!
A: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如果申报创业人才的话,请咨询当地高新区;如果申报创新人才的话,请咨询党委组织部。

Q2:2010千人计划 第四批什么时候批下来,什么时候才能公布结果呢
A:第四批已经批准公布了。

Q3:想请问下,深圳的单位要申报,应该向哪里申报?文中的“有关部门”,这个概念比较模糊。接受个人推荐的倒是有详细的部门,而且也找得到,但是我们单位已经跟海外人才签定合同的。请如果有知道的,能不能拜托告知。
A:让所在园区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向上报,或者直接问问所在地省级党委组织部门人才处。


Q4:“千人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A:“千人计划”引进的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 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国家急需紧缺的其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根据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的不同特点,及不同事业平台的具体需要,拟引进人才还应具备相应的其它条件。比如,创业人才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 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 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等等。
除“千人计划”之外,国家鼓励并支持各个层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尚不符合“千人计划”条件、但希望回国(来华)工作的,可以申请教育 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及其他部门和各省、区、市的人才引进项目。
      看看相关的文件吧,上面都有的。


Q5:“千人计划”怎么进行评审的啊?
A:评审工作由四个事业平台的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创新项目的评审工作由科技部负责,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分别由教育部和科技部负责,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分别由国资委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创业人才的评审由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评审工作分两步进行:首先请国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匿名的通讯评审,然后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综合评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选择一批知名 专家、企业家、风险投资专家等,建立“千人计划”评审专家库。为确保评审的公正性,不设专职评审委员,每次评审根据申报人的具体情况,在库中随机抽选相关 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Q6:“千人计划”引进的人才可享受哪些特殊的生活待遇???
A: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对于引进的科技创新人才,国家有关部门为其提供了一系列特定的生活待遇。如,外籍 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具有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 的限制,选择在国内任一城市落户;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 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可参照当地居民购房政策,购买自用商品住房一套;五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 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引进人才的配偶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工作或发放生活补贴,子女就学可按本人意 愿,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用人单位参照引进人才回国(来华)前的收入水平,一并考虑应为其支付的各种生活补贴,协商确定合理薪酬。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实施 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对引进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资助,有关地方提供配套支持;给予多次出入境签证;国家和地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 (资)金给予优先支持;可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产业、工程项目任务,其产品符合要求的,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创业人才在做出突出贡献后,国家有关部门予以表 彰,并在永久居留、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特殊待遇。
为给引进的人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开设专门服务窗口,代为办理永久居留证、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各项生活待遇的手续。(还可参看28楼给大家总结的一些链接)

Q8:你好!我叫张XX,在美多年从事软件工作,想回国创业.我有以下问题:
      1. 我听说只有在美国拿到VC投资者才能伸请千人计划,对不对?
      2. 我需RMB三百万启动基金,拿到千人计划是不是就有这比经费?
      3. 我如何伸请?
      谢谢!
A:千人计划专家回复--张XX先生:是否拿到vc不是申报千人计划的必要条件;条件之一是需创办企业一年以上,其他要求建议您查看网站的其他内容。


Q9:请问,外商独资企业引进的海外人才,是否可以申报千人计划?
A:千人计划专家回复--目前千人计划尚无服务外商独资企业的考虑。


Q10:请问,外商独资企业引进的海外人才,是否可以申报千人计划?
A:千人计划专家答复--目前千人计划尚无服务外商独资企业的考虑。


Q11:我单位以内部公函的形式接到第四批千人计划专家名单,所以无法出具证明让当选人办理回国签证等手续。请问是否和何时能得到第四批千人计划专家正式通知或证书?
A:相关办理手续的部门也已收到名单;请你们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的服务窗口联系,他们会帮你们办好手续。


Q12:管理员,您好,我单位计划申报一项千人计划,有以下问题向您咨询:
1. 我实验室为“XXX国家工程实验室”,可否按照“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进行申报?
2. 我们原计划申报9月份那批,但网站上下发《关于开展“千人计划”第五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中将5月份那批推迟到8月31日,原计划9月份那批的申报程序会跟着延后吗?
3. 根据《关于开展“千人计划”第五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创新人才必须全职到岗,是否表示今后不再有非全职到岗的千人计划岗位。
A:千人计划专家答复--选择申报平台,主要看贵单位是高校、科研机构还是企业;从提供信息看,按重点实验室申报是可以的。
今年第二批推迟到八月底,第三批也会相应顺延,估计到十一月份吧。
对创新人才要求全职到岗,是千人计划的一贯要求。希望你们能努力引进全心全意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做贡献的海外人才。

(责任编辑:泉水)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特别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