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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署名纠纷案例:专利署名权的争议与法律解决

中科院微生物所、凯赛生物和山东瀚霖之间的专利署名纠纷已经持续多年,涉及多起官司。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予以终审判决,经审查查明的事实基本与一审法院相同,故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背后的核心问题是专利署名权的争议。专利署名权是发明人的绝对权,不受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约束。

长链二元酸是一种合成尼龙、香料、油漆等产品的原材料,全球市场需求量巨大。生产长链二元酸的技术由中科院微生物所研究员陈远童开发,而凯赛生物则在2003年攻克了规模化生产的核心技术。

2006年,凯赛生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但山东瀚霖随后提出了相似的专利申请,并声称享有专利权。凯赛生物认为,山东瀚霖使用的是凯赛生物的在先专利技术。

2010年,凯赛生物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山东瀚霖侵犯专利权和商业秘密。2011年,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定凯赛生物的专利无效,但凯赛生物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涉案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为凯赛生物的雷光和李乃强,并判令中科院微生物所的黄力、刘双江等7人承担侵权责任。

至此,专利署名权的争议似乎尘埃落定,但中科院微生物所、凯赛生物和山东瀚霖之间的纠纷仍在继续。专利署名权的争议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反映了高科技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

(责任编辑: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