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4年科研条件领域备选项目征集指南发布
时间:2013-05-31 01:54 来源:科技部 作者: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点击: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部署,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任务,科技部现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征集2014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研条件领域备选项目。本次征集重点围绕实验动物领域,特别是灵长类动物人类重大疾病模型和基因工程大鼠模型的研发与示范,旨在推动我国实验动物资源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应用。 一、征集范围 实验动物领域,为应用开发及集成示范类项目。 二、重点方向 1. 灵长类动物人类重大疾病模型的研究与示范:本方向拟支持1项,国拨经费控制额2500万元。要求企业牵头承担,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参与,国拨经费与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1:1。 2. 基因工程大鼠模型的研发与示范:本方向拟支持1项,国拨经费控制额3500万元。 三、备选项目推荐主体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主管机构,推荐限额为2项。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推荐限额为2项。各推荐主体需严格控制推荐数量,并对所推荐项目推荐书的真实性负责。 四、备选项目申报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每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限申报一项。 五、具体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应以共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加强自主创新,攻克关键技术,项目目标与任务明确,符合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3年。 2. 申报单位需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备案后登录申报系统,按格式填写推荐书。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3份推荐书(A4纸,均为正本),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送推荐主体。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17时。涉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需离线填写并打印5份。 3. 项目推荐书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各申请单位的直接报送。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8日17时。报送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及光盘Excel文件格式)及项目推荐书纸质材料3份。 受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609房间,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清洁技术发展处,邮编100038。联系人:谢茜,电话:010-58884882。 本通知由科研条件与财务司于2013年5月27日发布。 (责任编辑:泉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