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大米试吃:科普还是营销?
时间:2013-09-23 11:16 来源:环保主义 作者: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 点击:次
近日,一家媒体刊登了华中农业大学下属某种业公司征集试吃转基因大米志愿者的广告。据报道,该试吃活动已在全国多个城市举行,参与者近千人。本文旨在探讨这一活动的性质,分析其究竟是科普宣传还是市场营销,并强调长期中立的试验和严格监管对保障转基因作物生物安全的重要性。 转基因技术是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生物体基因组,引起性状的可遗传修饰。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常被称为“遗传修饰生物体”(GMO)。中国于2000年签署《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并于2005年批准,成为缔约方。该议定书要求对转基因生物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公众参与。 笔者认为,在转基因主粮尚未获准进入市场的前提下,任何试吃活动都需遵循相关法规审批,不可打着科普旗号,罔顾生物安全和法律尊严,为研发者自身利益造势。科普应合理合法,但该活动对参与者进行背景调查,要求“身家清白”且“同道中人”优先,这有违科普的包容性原则,更像是小众造势。 此外,该试吃活动存在违规操作嫌疑。据专家和政府官员意见,试吃具有试验性质,应遵循《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向农业部、卫生部、环保部等部门备案并获批准。然而,农业部在信息公开答复中称“不存在试吃活动的相关政府信息”,表明该活动未经过正规审批,不具有合法性。 这并非华中农大下属种业公司首次违规。早在2005年,该公司就曾在湖北违法售卖转基因水稻种子。转基因水稻研发者多为种业企业股东,非法流通的种子价格是常规种子的2倍以上,通过私自销售未经批准的种子获利。这让人质疑此次试吃活动并非公益性科普,而是更高级的市场营销。 科技本身中立,转基因科普非常必要。但甄别人群、以科普之名宣传产品,有损科研人员职业尊严,且属于违规操作。相关部门应调查处理此类行为,并强调长期中立的试验和严格监管才能保证转基因作物生物安全,反之,钻监管空子做市场推广只会损害信誉。 (责任编辑: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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