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生命科学领域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结束
时间:2006-08-24 20:10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作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点击:次
按照科技部《关于做好2004年~2008年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03〕15号)和《关于商请继续承担实验室评估工作的函》(国科函基字〔2003〕125号)的要求,根据科技部2003年7月新颁布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及“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06年2月至5月组织实施了生命科学领域的61个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 参加此次评估的实验室构成为:4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中18个隶属教育部,13个隶属中国科学院,5个隶属农业部,6个隶属卫生部,其余5个分别隶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上海市。14个部门重点实验室分别来自教育部、中科院、农业部、国家海洋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和山东省。参评实验室分布在全国17个城市:北京27个、上海9个、武汉4个,广州、昆明各3个,南京、成都、济南各2个,天津、重庆、长沙、杭州、厦门、海南省儋州、西安、兰州、哈尔滨各1个。 实验室评估分阶段进行,现场评估工作主要由生命科学部承担。按照实验室研究方向相近的原则将参评实验室划分为9个小组。按专业领域每组由10位专家组成,共聘请了91位评估专家。除2位管理专家来自自然科学基金委外,其余的89位专家来自全国的63个单位。 现场评估从2月27日至3月16日历时18天。专家组通过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代表性研究成果学术报告、现场考察、个别访谈和认真充分的讨论,得出小组的评估意见和本组实验室的排序意见。同时每位专家也给出个人对实验室的评估意见。现场评估结束后,各小组选派部分专家集中开会,交流各组实验室现场评估情况,综合评议,将参评实验室以投票分类的方式,在全部61个实验室中,确定了排序在前20名和后10名的实验室参加复评。 复评会议于5月11~14日在南京召开,聘请25位参加现场评估的专家,并增聘了4位在生命科学领域学术造诣较高的专家共29位组成复评专家组,通过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提问和答辩,进行充分评议和讨论,经过正式投票,得出对参加复评的30个实验室的排序结果。 与上一轮评估相比,生命科学领域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专家对这些实验室在2001年~2005年的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进行了综合评估,充分肯定成绩,明确指出不足,同时对实验室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过评估可以看出,生命科学领域的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参与国际竞争,为增强科技储备和原始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在科学前沿的探索中富于创新精神,在重大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方面成果突出;承担和完成了大量国家项目和科技攻关任务,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006年度生命科学领域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12个优秀、49个良好、1个较差。今年生命科学领域参评实验室共61个;按照评估规则,通过评估3次连续被评为优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可以提出免评一次,仍按照优秀对待。2006年度生命科学领域免评单位是生物大分子国家重点实验室。 生命科学优秀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名单(排序不分先后) 1. 淡水生态与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2. 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3. 分子细胞生物学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4. 脑与认知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5. 生物大分子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6. 水稻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水稻研究所、浙江大学) 7. 细胞与分子进化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8. 新药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9. 医学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10. 医学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11. 植物基因组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 12. 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华中农业大学) (责任编辑:泉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