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率不足1%,产业化滞后成瓶颈
时间:2006-11-12 12:48 来源: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 作者:综合报道 点击:次
我国每年拥有73亿吨标准煤的可再生能源资源量,但目前开发量尚不足4000万吨,开发率不到1%。专家指出,产业化滞后是制约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因素。 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杨邦杰在近日闭幕的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新农村、新能源、新产业”论坛上表示:“中国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必须走产业化发展道路。”这一观点代表了业界的普遍呼声。 必然的选择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会长朱明指出,可再生能源属于本地资源,不仅可以转化为电力,还可以转换为替代石油的乙醇、生物柴油和氢燃料。在全球范围内,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能源发展的必然选择。资料显示,欧盟规定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要提高到12%,到2020年达到20%;美国则提出到2025年除水电外,可再生能源生产量将达到2000年的两倍。 可再生能源专家周凤起表示,我国农村目前仍使用3亿吨生物质能作为传统生活能源,同时边远地区仍有700万农户没有电力供应,部分地区农民基本生活用能尚难保证。开发这些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可为当地群众提供清洁能源。 产业化障碍待破解 据统计,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量每年达73亿吨标准煤,但开发量不足4000万吨。周凤起认为,尽管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巨大,部分技术已实现商业化,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在技术、规模、水平和发展速度上仍存在较大差距。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障碍包括多数技术发电成本过高和市场容量相对狭小。 据周凤起介绍,目前除小水电外,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远高于常规能源发电成本:小水电发电成本约为煤电的1.2倍,生物质发电为1.7倍,风力发电为1.7倍,光伏发电则高达11至18倍。成本偏高抑制了市场,而市场狭小又阻碍了成本降低,形成恶性循环,桎梏了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化进程。 另有专家指出,目前可再生能源产业化缺乏由政府牵头、行业组织参与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 借鉴国外经验 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元正介绍,一些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其共同点是采用多种机制促进发展,包括降低与传统能源竞争的成本、经济激励政策、强制市场政策和采用新技术等。经济激励政策包括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和税收减免,补贴又分为投资补贴、生产补贴、消费补贴和各种间接补贴。强制市场政策则通过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强制可再生能源占有一定市场比例,其增量成本以公平方式转嫁给消费者。 中科院机电研究所研究员马胜红指出,借鉴国外已有经验,可使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少走弯路。 (责任编辑: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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