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面向全球公开选拔所长
时间:2010-10-31 00:00 来源:卫生部网站、健康报、科技日报、中国卫生人才网、中国医学科学院 作者:卫生部人事司、中国医学科学院 点击:次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是我国抗传染病药物研发的重要基地,成立于1958年,前身为抗菌素研究所,是国内首个现代化微生物药物研究机构。研究所主要聚焦于传染病、肿瘤、代谢性疾病及免疫相关疾病的药物研发,涵盖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性研究。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国内外公开选拔研究所所长。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说明 (一)职位: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1名。 (二)职责:在上级领导和党委监督下,全面负责研究所的科研、教学、行政和产业等工作,遵循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研究所规章制度。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改革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致力于医药生物技术事业发展。善于团结同志,胸襟开阔,知人善任;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民主。 (二)具备胜任职务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战略思维、宏观决策和组织领导能力。在科研、教学等领域有较高造诣,在国内外重要核心期刊发表过高影响因子学术论文;独立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国家重大、重点科研课题(项目)并取得显著成绩,或主持过国际同类重点科研项目。 (三)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国外副教授以上任职经历。 (四)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六)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三、选拔工作程序 (一)公布信息。 (二)公开报名:实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 (三)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进行面试(必要时进行笔试),经组织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人选。 (五)如未选拔到合适人选,将采用其他方式产生所长人选。 四、待遇及管理 (一)所长聘任后享受相应级别待遇。 (二)实行任期制和试用期制:聘期4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该职位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者,免去试用职务,不保留待遇,按试用前原职级适当安排工作。 五、报名要求 (一)需提供材料:发表的主要论文目录、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聘书的复印件。 (二)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8日。 (四)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卫生部人事司干部处、中国医学科学院人力资源处(组织部) 联系人:张建兵(卫生部人事司干部处)、陈建辉(中国医学科学院人力资源处) 电话:(010)6510 5979 / (010)6879 2864 传真:(010)6525 6517 邮箱:zzb@pumc.edu.cn 地址:北京东单三条9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人力资源处(组织部) 邮编:100730 选拔启事刊登在卫生部网站、健康报、科技日报、中国卫生人才网和中国医学科学院网页。《报名登记表》可在相关网站下载。 (责任编辑:glia) |
- 上一篇:巴西计划建设绿色聚丙烯工厂
- 下一篇:半数科技成果缘何成“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