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学术造假,同济大学于近日宣布终止与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前院长杨杰的聘用合同,并解除其教授职务。这一事件再次引发学术界对科研诚信问题的广泛关注。
2004年9月,同济大学通过全球公开招聘,聘任美籍华人学者杨杰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教授。然而,2006年3月21日,学校以杨杰在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不适合担任院长等行政职务为由,正式免去其院长职务。在此之前,学校已收到关于杨杰在申报材料中涉嫌学术造假的举报。经调查核实,杨杰在同济大学工作期间存在以下学术不端行为:
一、伪造论文作者身份:2005年3月,在博士点申报材料中,杨杰将一篇2004年发表于《肺癌》(Lung Cancer)杂志的论文列为自己的第一作者成果。但查证发现,该论文的实际第一作者是Jun Yang,而非Jie Yang。杨杰在论文中仅为第二作者,且论文发表时间晚于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二、重复虚假申报:2005年7月,杨杰在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时,再次将上述Jun Yang的论文列入自己的成果清单。
三、冒用他人科研项目:2006年3月,杨杰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将他人承担的国家“十五”攻关项目子课题(课题编号2004BA719A0402)列入自己的科研项目栏目。
同济大学表示,杨杰的行为严重背离了教育工作者和学者应有的科学精神与诚信操守,违反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制度。根据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相关条款,学校决定终止聘用合同,并解除其教授职务。此事件为学术界敲响警钟,强调科研诚信是学术研究的基石,任何造假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