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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发明专利保护会议--现况和争议

时间:2006-07-26 10:01来源:云南花卉 作者:admin
  今年(二零零六)五月底国际种子学会在丹麦哥本哈根连续举行两场国际会议,比起第一场种子年会有一千多位与会者,第二场的植物新发明专利保护会议就冷清许多,只有一百五十五人参会。这个为期一天半的会议除了一些顺便留下参加两场会议的育种家、业者、种苗公司代表、学者外,还有许多由世界各地专程来参加的专利局的检验官,当然更少不了趾高气扬的执业专利律师们。  

  会议主调很明显的安排分别以美国和欧盟的讲员就同一主题各自阐述,使听众除了聆听第一手的进展和现况外,还对这两大阵营的异同有比较和讨论的机会。

        会议的序幕由美国生物科学智慧产权律师Stephen  Bent揭开,先铺陈专利保护法的历史背景,和现阶段在植物品种保护的应用。接着由德国BASF  智慧产权律师Michael  Kock,把现阶段植物生技结合最新育种技术的成就作一个具体呈现。随后是德国欧盟专利法律师Hans-Rainer  Jaenichen,他的演讲特别针对以传统育种技术或遗传工程将新的特征引进作物的理论、应用、隐忧、管理和解决对策。

        曾经应邀到台湾参与植物种苗管理法修订和育种家权利法推广训练的美国专利商标局的Karen  Hauda是唯一讲了两场的讲员,也是最佳台风和答问最抢锋头的讲员,她介绍了过去五年来美国植物专利申请的演变。随后由美国资深专利商标律师Edmund  Sease解释美国专利法和植物保护法在法律上所提供的不同保护,并且说明如何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寻求对植物遗传研发的最适当的保护。

        午餐后的演讲一般都不太讨好,可是英国的资深独立智慧产权律师Tim  Roberts的演讲却吸引住会场内的听众,他提出实际争论案例,来解释如何寻求在提供专利保护鼓励创新的同时又顾及到保留良性竞争力的微妙制衡点。

        接下来是Karen  Hauda说明美国专利局审核专利申请的条件,常见的驳回的案例,也提供注意要点以解决甚至避免不必要的被驳。

        相对于在美国专利法实际应用于植物品种保护,欧盟专利局专利律师审查员Ashok  Chakravarty接着上台说明欧盟专利局的着眼不同于美国的同僚,植物品种不能得到专利权,而是得到植物品种保护权,但是,关于植物的发明和产生新品种的方法和程序是可以授予专利保护的。换句话说,产生新品种的技术是可以授予专利保护的,而产生出来的新品种要寻求的不是专利保护而是植物品种保护权。

        真正吸引听众的主题是关于侵权调查和施行,曾经参与中国大陆立法的美国孟山多智慧产权和商业法资深顾问Michael  Roth说明仿冒和剽窃专利权造成的损失,国际反仿冒策略,和当前行使专利权法所受到的限制。他解释权利耗尽时特别强调全世界仅有阿根廷和台湾行使国际权利耗尽。晚餐前最后的讲员是在比利时的Bayer种源保护的智慧产权经理Huib  Ghijsen,他说明植物种源分享、种源库、研究免责、实质衍生品种等的重要性。

        第二天的讲员是美国Pioneer  Hibred  Co.公司的专利策略顾问Daniel  Cosgrove介绍美国植物专利权的立法精神,现行法规和应用,和未来将对UPOV条例提出的修改,包括取消研究免责,限制农民免责等建议。接着是由法国Limagrain  的智慧产权经理Pierre  Roger最后总结欧盟的植物品种保护权的立法精神,现行法规和应用,强调保障遗传资源的公平利用和自由分享是创造新品种的基础,期许专利法和品种保护法并行,以便提供新品种和新科技的最佳保障。

        在讨论座谈时,有肯尼亚的代表提出非洲多国去年才开会开始执行UPOV1991年的植物保护法,结果开发国家却已经往前迈进开始讨论如何进一步的修法,这样会令发展中国家无所适从,最好是不要轻易的打开潘多拉的盒子。还有代表强调南美发展中国家是新种源的开发地,也是未来市场成长最快的地区,令与会者无法忽视。还有种苗业者语重心长的警告在竞争激烈的当头,他得慎重考虑是不是该改弦更张花钱请专利律师让育种家走路呢?还有精彩的讨论针对品种保护法系保护表现型而非基因型的精神,是否可以用洗牌的概念来概括﹖  

  国际种子学会在评估植物新品种的科学,育种技术和法律的各个层面的同时,也把过去十五年来的进展向大众作全面性的介绍,同时也制造欧洲美国的智能产权专家对话的机会。未来的趋势是在全球化的趋势下,必需异中求同,同质化是不可避免也是刻不容缓的。

        UPOV目前努力进行程序单一化,如表格统一、多语互换、数据库分享等等作法。

        当然讲员和与会者都很有风度的强调在这个会议中进行的是很友善的交流和沟通,而不是争执,但是美国和欧盟在植物品种保护法上究竟是渐行渐远还是如国际种子学会所希望的达成共识,只有时间可以提供解答,不过从美国植物品种专利申请案件的锐减及通过专利审查的案件的数目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在这种国际会议上,可以很明显的看到来自美国的与会者充份享有美国人以开国先人赋予的自由和天赋人权,并且以此自由为基础,将商业化的法律权利发扬光大,尤其是适用的专利法规的权限,给予拥有较多资源的大公司更(太)多和更(太)大的保障。

        相对的欧洲的作法比较保守,除了农民免责,研究免责外,更是努力捍卫自由竞争的精神,致力于提供育种者和研究者最多的种源和最大的发挥空间,坚持限制专利法不保障新品种的植物,而以设立植物品种保护法来作规范管理。

        欧美双方阵营在讨论农民留种免责时,尖锐相对的立场马上摩擦出火花,即使是台面上的绅士风度,也不能稍减观念原则不同造成的冲突。以美国的地大物博,人力和物力都充沛的情况下,有关国际论题如果不是美国主导的方向,美国人的作法一向都是我行我素。放眼全球目前只有欧盟尚有分庭抗礼的实力,虽然不能实际上对美国的作法造成影响,但是在国际讨论时还有对话空间,而不至于是美国人一言堂的现象。  

  仔细分析当前各行各业全球化时,主导的机构和主导的条例会造成既得利益者,也无法避免会形成某些弱势团体,所以强国间极力争取主导权,资源少的小国除了因势利导和大国保持亲善的关系外,策略结盟也是常见的作法。这样在争取权利时才有声音,在民主投票时才不会被漠视牺牲,欧盟崛起进而在国际舞台上与美国抗衡的现象,即使在UPOV的舞台也构成一个绝佳的范例。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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