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美国耶鲁大学校长理查德·雷文指出,美国科研创新成功的关键在于政府长期坚持科研经费拨款的三大原则:第一,联邦政府承担资助基础研究的最重要责任;第二,大学而非政府或私人研究机构从事基础研究(大学承担基础研究的最大好处是,即使水平一般的科学家也能接触最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并将其传授给学生);第三,对科研项目的大部分拨款,原则上不看重商业成果,而是评估其科学价值。
这三大原则对我国科研体制改革,尤其是科研经费的拨付和使用,具有重要启示。
首先,在科研经费有限的情况下,面对资金和实力更雄厚的西方发达国家竞争,我们唯一的选择是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力争最佳效益。近年来,我国科研投入逐年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显不足,因此将有限经费用在“刀刃”上是现实且合理的选择。然而,现实中不少科研项目的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仅约40%,部分科研项目甚至成为“圈钱”工具。
其次,国家科研经费应优先支持基础研究,尤其是那些短期内成果不确定的研究。经费投入需区分不同科研主体的功能,形成分工协作的体系。美国科研主体包括企业、大学、国家科研机构等:企业通过市场实现技术创新;大学主要从事基础研究,提供新知识作为技术源泉;国家科研机构接受委托从事专门研究。美国国家科研经费绝大部分用于资助大学和国家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20世纪80年代前,联邦政府科研经费占总额的50%—60%;80年代后,私有部门支持才超过政府。而在我国,基础研究常难获经费,应用型课题却易获大量支持,但这些项目受益方主要是企业和私有部门,理应由其承担费用,而非政府“埋单”。
最后,大学基础研究的地位不可动摇,科研功利化和商业化趋势必须遏制。国家对大学基础研究的拨款不能只看短期效益,而应面向未来。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数据显示,2000年美国高等院校承担全美约11.4%的研发活动,经费达301亿美元,且主要集中在基础研究领域,1970—2000年基础研究在高校研发中的份额保持在66.6%—77.7%。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承诺2006年科技投入达716亿元人民币,并提出未来五年重点发展领域。如何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使其发挥最大作用,值得有关部门认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