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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承鲁:科学家有责任说明真相

2006-11-25 09:15 曾涛 北京电视台 阅读 0
核心摘要: 本文为北京电视台记者曾涛与中国科学院院士邹承鲁的对话。邹承鲁回顾了其科研生涯中的关键经历,包括在《自然》杂志发表论文、文革期间科研困境,以及1981年提出科学道德问题的背景。他还谈及参与核酸事件和徐荣祥器官克隆事件的争论,强调科学家有责任向公众说明真相,维护科学道德。

邹承鲁,中国科学院院士,曾参与人工胰岛素合成研究,近年来多次抨击学术腐败事件,提倡科学道德和责任心。以下为北京电视台记者曾涛与邹承鲁的对话。

记者:您1949年在英国《自然》杂志上发表论文,当时是否不易?

邹承鲁:那是我的第一篇论文。题目由导师给出,我按指导进行,但遇到问题需自行解决。完成后导师满意,建议投至《自然》。我原以为题目和思路均来自导师,应将其名字放在前面,但导师审阅后划掉了自己的名字。此事令我印象深刻。

记者:您曾提及,70年代您的师兄施密斯教授带美国科学家代表团访华,因条件所限,实验室做了假实验,瓶中装水。您当时心情如何?

邹承鲁:难以描述。当时不得不如此,实属无奈。那位美国教授现年90多岁,后来我访美时见到他,他说一进实验室就看出我们什么都没做。

记者:他这样说时,您怎么想?

邹承鲁:不提我的事。有位研究员郑国章,与我同期回国,在瑞士学习。文革开始后无法工作,后来出国见老同学,被问及研究成果时无言以对,深感羞愧,最终自杀。

记者:1981年,您与几位院士共同提出科学道德问题,背景是什么?

邹承鲁:在一次院士大会上,我们几人都有同感。我回去写了关于科学道德的文章,其他人签字后送至《中国科学报》发表。

记者:主要内容是什么?

邹承鲁:主要是担忧科学界的一些现象,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若不引起注意,后果严重,因此提醒大家。

记者:2001年的核酸事件和徐荣祥的器官克隆事件,您都参与其中,为何?

邹承鲁:核酸事件中,我是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会理事长。学会下属一位副秘书长在报上为核酸营养品做广告,我写信指出,个人发表意见可以,但不能以学会身份为商品宣传。后来学会通过决议,禁止工作人员为商品做广告。徐荣祥事件并非争论,因为我未见其正式论文,只是认为其报道不科学。

记者:您直言得罪了不少人?

邹承鲁:作为科学家,有责任向公众说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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