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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布局林业生物质能源,助力可再生能源发展

2006-11-27 08:48 未知 国家林业局 阅读 0
核心摘要: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论坛上透露,林业部门正积极参与国家可再生能源战略,力争使林业生物质能源占国家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的50%以上。全国现有可收集利用的木质能源资源量达3亿多吨,宜林荒山荒地5400多万公顷。国家林业局已规划能源林培育基地,并将在“十一五”期间重点推进生物柴油原料林和木质能源林建设,同时加大纤维素燃料乙醇研发力度。

中国的林业部门正积极参与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11月24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局林木生物质能源领导小组组长祝列克在“林业生物质能源暨小桐子产业化发展论坛”上表示,该局正“力争使林业生物质能源在国家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中占有更多份额,为国家能源发展助力”。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初步规划,包括麻风树(小桐子)、黄连木等树木在内的能源林所提供的原料产能量,将占国家生物质能发展目标的30%以上。加上林业剩余物用于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力争使林业生物质能源量占到国家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的50%以上。

祝列克指出,这一自信源于对中国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优势和特点的评估。良好的外部效应带来了发展机遇,包括替代化石能源、生态环保、增加农民收入、不与粮争地等。此外,丰富的资源储备是重要支撑。全国现有可收集利用的木质能源资源量达3亿多吨,折合标煤2亿多吨;木本油料树种总面积超过600万公顷,果实产量400万吨以上,大部分处于荒废状态,可转化为生物燃料油。全国尚有宜林荒山荒地5400多万公顷,约15%可用于发展高效专用能源林,还有近1亿公顷边际性土地适宜发展特定能源林。

为推动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已联合发布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的财税扶持政策。国家林业局也拟订了《全国能源林培育基地规划》(征求意见稿),确定河北、山西等27个省(区、市)作为能源林培育基地,并在技术支撑、资金筹措、政策保障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划。

祝列克进一步透露了“十一五”期间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的布局重点:一方面,对主要母本燃料油能源树种进行良种化,加快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丰产栽培示范,在资源集中地区布局生物柴油开发项目,规划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建设规模83.91万公顷,原料林进入结实期后,将形成年产生物柴油125万多吨的原料供应能力;另一方面,重点培育高生物量、抗病虫害的柳类、栎类、其他灌木类等速生短轮伐期能源树种,在资源集中区建立生物质直燃发电示范工程和成型燃料基地,并推动以林业剩余物为原料的热解油示范项目开发。“十一五”期间,初步规划培育改造木质能源林规模147.63万公顷,完成后预计每年可提供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生物质直燃发电的木质原料。同时,国家林业局将加大植物纤维素转化燃料乙醇工艺技术的研发力度,尽快实现实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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