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即将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以扶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消息人士透露,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已将生物质能源列为第一号扶持对象,该专项资金目前已基本到位,财政部和发改委正在制定具体的运作细则。
风能协会负责人表示,由财政部设立的专项资金将主要立足于可再生能源的产业化。专项资金可能采取中央与地方资金配套的形式,即项目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同时,地方政府也需从财政中拿出相应资金共同扶持。目前,各省、区、市已根据自身特点进行调研,准备向财政部申报项目,具体资金额度需经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审批。
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将重点扶持哪些领域?此前有传言称风力发电将是最大赢家,但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近日表示,将“大力支持生物质能源、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业内人士指出,生物质能源将成为专项资金的宠儿,因其运用范围广、地域局限小,且对石油具有直接替代性。生物质能源包括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发电、沼气等。我国燃料乙醇产量目前为132万吨,预计“十一五”期间乙醇汽油产量将再翻一番。四川、重庆、广西、云南等省市拥有原料资源优势,正在制定燃料乙醇开发规划。此外,生物柴油产业也开始起步,餐饮业废油是价格最低的原料,新疆、四川、河北等地也在探索利用棉籽油等多种原料生产生物柴油。
风能协会负责人称,风能凭借相对成熟的技术和规模化便利,也将得到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新疆和内蒙古的相关风电项目已进入专项资金的“视野”。
在财税支持方面,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生产企业采取增值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措施。内蒙古、新疆等省区还对可再生能源企业实行所得税减免。西部地区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按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获得减免税。专家建议,国家应出台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措施,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进口设备关税减免等,并利用专项贴息贷款和国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目前,国家财政对燃料乙醇厂家按保本微利原则核定补贴,2006年每吨补贴在1620-165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