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衰弱是一种以精神易兴奋和脑力易疲劳为特征的神经症性障碍,其病因和发病机制至今尚未完全阐明。尽管国内外精神病学家进行了大量研究,但普遍认为神经衰弱的发生与以下三大因素密切相关。
一、诱发因素
诱发因素主要指导致神经衰弱的各种社会心理因素。各种引起神经系统功能过度紧张的社会心理事件,如经济高速发展下的竞争激烈、失业、人际关系紧张、家庭纠纷、婚姻不幸、失恋等,都可能成为促发因素。长期的精神创伤或心理负担,如股民对股票涨跌的过度投入,也会造成严重的心理负担,最终引起神经衰弱。研究表明,神经衰弱患者发病前一年内经历的生活事件频度明显高于对照组。
脑力活动时间过长、学习负担过重,尤其是重大考试受挫,常常造成神经负担过重,成为学生神经衰弱的重要原因。现代研究显示,精神刺激可导致内分泌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如惊恐刺激可促进肾上腺素释放,出现心率加快、血压升高等生理反应,这些内环境变化可能造成大脑功能紊乱,脑电活动异常。
二、易感素体因素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条件。在相同环境下,为何有人患病而多数人不患病?这涉及易感素体因素,包括遗传、人格类型、年龄、性别等。性格内向、情绪不稳定、多愁善感、焦虑不安、保守安静的人更易患神经衰弱。巴甫洛夫认为,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属于弱型和中间型的人易患神经衰弱,表现为孤僻、胆怯、敏感、多疑、急躁或遇事紧张。
三、维持因素
维持因素指患者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及病后附加的反馈信息,使疾病形成恶性循环,迁延不愈。例如,二战期间纳粹集中营幸存者几乎100%患有焦虑、抑郁、紧张、失眠等神经症症状。搬迁到语言不通、习惯不同的地方,也可能产生不良心理反应,诱发神经衰弱。工业化和都市化的发展使神经衰弱患病率增加,如台湾1946-1948年神经症患病率为1.2‰,15年后升至7.8‰。
总之,神经衰弱的病因和发病机理仍未完全清楚,但多数精神病学家认为是心理社会应激超过个体承受能力,导致神经功能过于紧张,涉及社会、家庭环境、心理、性格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