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方舟子打假事件 ●2010年7月28日质疑李一闭气2小时 针对李一称自己采用道教秘传“胎息”法,能在水下闭气2小时22分,方舟子发表博文“世上有没有‘胎息’”予以驳斥,称“胎息”这种先天的功能根本就不存在,后天再怎么锻炼也得不到。 ●2010年7月3日质疑唐骏学历造假 方舟子质疑唐骏学历造假,此外还写道,唐骏自称1992年在美国花了两天时间发明大头贴照相机,以50万美元把专利卖给日本公司,但是唐骏无此专利。此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2005年11月披露清华教授刘辉学术造假 方舟子在“新语丝”首次披露,原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教授刘辉学术造假。凭借“刘辉事件”,方舟子掀起了一股学术打假狂澜。 ■网友声音 网友评论呈两边倒态度。肯定的一方支持方舟子的打假行为,并称“即使倒下了,会有千万个方舟子站起来”,但也有人质疑方舟子作秀,“人为制造噱头,不知有何企图”。对此,方舟子本人没有给出公开回应。 徐滔蒋哲 ■专家观点三教授探讨方舟子被打事件 需立法保障打假者人身安全 针对方舟子被打事件,昨日南方日报记者邀请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郑也夫、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进行了探讨。 南方日报:怎样看待目前国内的打假环境? 郑也夫:目前打假暴露出很多问题。现在只能靠个体行为来打假,而制度建设方面长期滞后。即使有打假者、舆论、网民等对一些事件进行曝光,之后相关单位、机构对这些造假者却没有作为。如果只有个人揭发,有关机构不去解决问题的话,也是没用的。 打假层出不穷,但作为却有限,因此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制度力量去解决。作为个人只能启动“打假程序”,而打假本身要靠相关机构严格执行其权力。 胡星斗:从目前来看,打假者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监督的力量远远小于被监督的力量,两者还不存在博弈。未来的情况取决于政府的引导,加强完善立法,鼓励新闻媒体和公民监督,不仅仅在学术方面,包括行政、财政都应该这样做。 在国外很小的造假事件都能遭致非常严重的惩罚。国内政府也应当成立类似的管理机构,比如学风纠正机构等。 南方日报:如何看待方舟子被打事件? 郑也夫:司法无法预先保护打假者的人身安全,方舟子也没有能力去雇保镖保护自己。遇到此类事件的时候,司法只能想办法侦破案件、惩处,起到一个威慑作用。 周孝正:方舟子被打这件事情很简单,就是他打假触犯到一些人的利益,于是既得利益者施行了对他的打击报复。这种事情在社会上十分常见,但发展到打人这地步,也只能期待通过司法的渠道得以解决,将打人者以及指使者捉拿归案,还以公平。 南方日报:打假者方舟子把自己暴露在风险下,还在持续不断地揭发作假,该如何看待打假者的动机呢?如何保护打假者? 郑也夫:这可能是一种社会稀缺的“英雄情结”,有的人可能在嘲笑他傻。但我个人觉得非常难得,这种人对社会是有贡献的。打假确有危险,不可能提倡人人都做,但既然有人做,全社会就应该表示钦佩。如果人身安全无法预警保障,那只能想办法震慑、惩前毖后。 周孝正:方舟子毕竟是一个名人,关注者很多,舆论的支持对事情的最终解决还是有推动作用的。 打假者本身要有风险意识。另外舆论的力量能够对打假者坚持下去起到帮助,舆论的支持可以扮演正面保护力量。 胡星斗:目前对于打假者没有保护,我国应当尽快立法,比如举报人保护法,通过这样具体而且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来保护“打假事业”。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杨春 实习生郑李王璐 (责任编辑:gl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