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期,社会上对水电开发,特别是其中的地震、地质问题都很关注。本人长期从事大坝抗震研究,想从大坝抗震安全的角度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大力发展水电是国情决定的 谈到水电开发,不能不从我国能源结构说起。我们主要还是以煤电为主,煤电占二次能源结构的百分之七八十,这是国情决定的。在可预见的将来,要完全改变也是有困难的。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要求,由于资源的制约,能源结构必须进行改善。 为应对气候变化,国家领导人已在国际场合作出庄严承诺,2020年前我国一次能源里非化石能源比例要占到15%。据我了解,现在这个数字只有百分之七八,任务相当艰巨,而水电可能要承担一半以上的任务。 我国水电资源在全世界占首位,开发程度只有20%多,而发达国家早就把水电资源开发得差不多了,我国还有很大潜力。如果按照100年计算,我国水电能源相当于全国各种能源加起来总和的40%,这是不可忽视的水电优势。何况,水电开发不光解决能源问题,它还有防洪、航运、改善生态环境的综合效应。考虑到我们的国情,大力发展水电将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地势西高东低,河流源头大部分在西部,西部落差很大,水电资源百分之七八十集中在西部。西部恰恰是我国地震最强烈的地区,而且这些高山陡坡对区域构造活动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因此,水电抗震安全是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也是我们的国情。 大坝抗震安全有无保证 说到抗震安全,首先在概念上要区分“抗震”和“抗断”。什么是抗震呢?就是地震动引起的地面震动,通常以某个地方加速度的多少来表征,这是地面震动对大坝造成的影响。抗断是断层断裂,造成断裂两边的位错。 比如1999年台湾的集集地震,石岗闸坝的几个闸室被错动了七八米,这种错动是任何大坝都难以抗御的。大坝可以抗震,但抗断很困难,一般不允许建设在活动断层上。对于断层,现在采取的是尽量避让的办法。现行的水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坝址区分为有利地段、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发生断层的肯定是危险地段,要充分论证,加以避让。 (责任编辑:gl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