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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5名人员公告

时间:2016-09-29 17:59来源:高校人才招聘 作者:高校人才招聘 点击: 150次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5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5名人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人(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学校统一调配,愿意承担教学以外的工作(如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等)。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辅导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具体见附件1),博士、副高、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

2.台州人才网(,“最新资讯中心”栏目);

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4.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

其中,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招聘时间: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择期组织面试。

(三)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和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复印件的电子文档(面试时提供原件),发送至本校人力资源部邮箱tzzyjsxyrsc@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本科是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人数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进入业务考核,对博士、正高职称人员不受应聘比例限制,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核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聘比例。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五)业务考核及评鉴:业务考核采用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答辩、试讲、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必要时组织校内外专家就其学术水平作评议并做出鉴定。业务考核由评委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入围人员:根据业务考核及评鉴等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业务考核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高校人才招聘《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5名人员公告》()。

(七)体检与考察: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八)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等待遇外,符合《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台职院党[2016]5号)高层次人才标准的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见下表:

层次

资助力度

备注

安家费

(万元)

一次性商品房购房补贴(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教授

5

60

文科8-10;

理科10-15

副教授并博士,海外著名高校优秀博士,“985”、“211”高校及相当高校优秀博士,博士后

3

40

文科8-10;

理科10-15

副教授、紧缺博士、特聘工程师和特聘技师

3

30

文科3-5;

理科5-8

注:

1.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引进的,安家费按两人中就高一方发放;引进人才不重复享受学历、职称待遇,科研启动费可分别计发;人才引进安家费为税后收入。

2.引进人才安家费在进校时一次性支付。购房补贴按每年10%发放,余款服务期满补齐。

3.以上引进对象在学校的服务年限及违约事项参照《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激励实施办法》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4.紧缺人才是指学校发展迫切需要而又严重短缺的人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5.海外著名高校指QS、THE、UNEWS三大排名前100的高校,“相当高校”指博士学位学科在教育部当期有效排名前10位的。

符合台州市有关规定的非在职博士后人员,台州市另提供10万元安家补助和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或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4.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或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均不再替补。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学院路788号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656722、88665333;联系人:蔡老师、杨老师;

监督电话:0576-88660088(纪委办)。

附:1.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下半年进人计划一览表

2.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下半年进人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下载: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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