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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开药量放宽一倍 1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新政

时间:2006-01-05 08:33来源:千龙网 作者:bioguider 点击: 260次
  哪些新规新政1月1日起执行?又能给百姓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原有的规定又会发生哪些变化呢?

慢性病在门诊开药量放宽一倍

  2006年1月1日起,

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后,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开药量可对其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的用量。相当于把参保职工的门诊开药量放宽了一倍。

  这项调整将方便慢性病患者治疗,并减轻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今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本市选择4家个人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时,如果其中1家是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那么这名参保者还可以额外选择一家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其医疗服务。也就是说,这相当于参保者选择了5家定点医疗机构。

城镇临时工也纳入医保参保范围

  对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且享受医疗补助费的原本市城镇临时工,由街道社保所填报审批表后,经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也可以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但同时停发医疗补助费。

免疫规划疫苗标注“免费”

  凡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制品的最小包装须注明“免费”字样和“免疫规划”专用标志。

不能向未成年人卖酒

  中国首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于元旦起实施。《办法》要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明确标识。

药店麻醉药等9类药品不能随意卖

  从元旦开始,药店将不得出售麻醉药、放射性药物、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和疫苗等9类药品。

  对需要长期使用固定药物控制和治疗的慢性疾病用药以及急症、急救用药,可适当灵活掌握。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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