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信仅有英文,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
《科学》的报道将用部分内容。
Dennis,
此事因为台湾“国科会”于2011年1月发布的规定而重新复杂化,它坚持台湾科学家的地址必须是Taipei, Taiwan或Taiwan ROC。“国科会”(以及有些台湾科学家)的理由是用其他地址可能矮化台湾或不尊重台湾科学家。
在大陆方面,主要的担心是台湾独立问题,而我们肯定尊重台湾科学家(有些人会认为大陆科学家对台湾科学家的尊重高于对大陆科学家的尊重)。
当论文将“Taipei, Taiwan”与“Beijing, China”并列时,就把Taiwan和China同等,而不是其一部分。
正如我致李的信所言,坚持必须写ROC而不能简化成为China不太合理,特别是在PRC可以简称China的时候。我们在大陆方面可以将地址中“People's Republic”省略,表明我们对于合作的良好愿望。台湾方面的同等步骤应该是在他们地址中省略“Republic of”,保持“China”。
如果李或其科学委员会不能更改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规定,那么有两个问题:1)可以怀疑他们不喜欢被认为是中国的一部分,虽然他们的政府还号称是the Republic of China的政府;2) 大陆华人科学家很难在这样的论文上作为共同作者,explicitly或implicitly endorse台湾不是中国一部分。
还有智力诚实的问题,如果位于台湾的政府已经把China从ROC去除,那么李和他的委员会至少可以说他在做其政府做的。迄今为止,他自己的政府还没有禁止ROC的C。他和他的委员会禁止地址用China是他们超前其所属政府太远。
对于国际共同体来说,你可以问问加拿大科学家是否同意蒙特利尔的科学家在地址中不用加拿大,或美国科学家同意阿拉斯加科学家在地址中不用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