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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塔心理学原理四(27)

时间:2008-10-06 02:25来源:生物导航网 作者:bioguider 点击: 898次

    第三个支持线索来自一个由登博博士(Dr Dembo)开展的尚未发表的调查,该调查是在我的实验室里进行的,也是前面讨论过的她的那个研究的延续。她的实验再次为愤怒的唤起提供条件;被试必须实施一些十分容易的但又是无意义的任务,例如将一箱纸片撒在地板上,过后再将所有纸片收回到箱子里面去,并多次重复这一活动或者类似的活动。该调查的主要目的是研究社会力量在愤怒唤起中的作用,对于这个问题,她的初次研究已经有所说明,认为被试和实验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决定的因素。结果,在这个新的研究中,这种关系发生了变化。在一组实验中,被试单独耽在房间里,任务是把一堆纸张一页一页地翻过去;实验者则在另外一个房间里通过隐蔽得很好的墙壁缝隙对被试进行窥视。在另外几组实验里,实验者和被试耽在同一间房里,实验者的行为从单纯的被动观察改为实际的争吵。就我们的目的而言,将第一组实验与另外一组实验比较一下就够了,在另外一组实验中,实验者干扰被试的工作。在这两种情形里,都发生了愤怒;但是,当被试独处一室时,她的愤怒是自由表现的,一旦被试离开这个房间,并不会留下什么后效,而且它也不是指向实验者的。所有这三点与实验者的扰乱所引起的被试的愤怒是不同的。愤怒的表情也许未出现,但这不是由于没有愤怒,而是由于社会情境要求自我控制。实际上,在这些实验中,愤怒要比前述的实验强烈得多,这可由后效的持续时间来证明。一般说来,被试难以在实验结束时记录他们的内省,而对第一组实验的被试来说,该任务并没有任何困难。在被试能够谈论这些实验之前,在被试将他们的体验(这些体验常常由被实验者激怒的报复欲望所组成)与实验联系起来之前,有时要花上几星期甚至数月的时间。因为在这个团体中,愤怒主要指向引起一切麻烦的个人。

    我认为,解释那些对强度、方向、后效以及由于自我改变的动力学而引起的感情表现所施加的巨大影响是公正的(这里所谓的自我改变的动力学是一种压力,被试的自我由于屈从于实验者的意志和扰乱而被置于这种压力之下)。这种应力清楚地指出一种力的存在,这种力提高了“自我”,并与这种特定社会情境的应力完全相反。登
 

  • 博博士的实验包含了更多的与社会动力学有关的材料,但是我不准备提供更多的详情,因为作者尚无时间去系统地撰写她的实验结果。

    团体形成的结果
      文明的产物

        现在,我们来讨论第三个问题,也就是最后一个问题:团体形成的结果是什么,这些结果如何影响进一步的行为?事实上,我们已经讨论了某些或多或少暂时性的结果,但是,现在我们要转向更为持久的结果上去,这些结果可以典型地称为团体活动或社会活动的产物。当然,我正在考虑我们的风俗和时尚,我们的风气和常规,这些东西在反映它们自身的行为类型中都是可以感觉到的,我还考虑了那些更加“坚固的”产物,例如建筑物、书籍、艺术作品,以及我们的日常生活用品。总之,社会活动产物的聚集就是我们所谓的文明(civilization)。这些产物起源于社会活动,并决定了未来的社会活动,正如一种痕迹起源于心物过程,反过来又决定未来的心物过程一样。把我们关于痕迹的问题应用于社会活动的产物,这将是一项诱人的任务,但是,对这些问题的探讨,除了完全超出了作者的能力所及之外,还将需要单独出书。
      作为一种格局的文明

          我们把自己限于一些评论上。文明的产物并非偶然地与产生它们的社会团体联系着的,而是始终在某种程度上与这些团体的动力特征内在地联结着,纯粹偶发的因素(像某些材料的可得性而不是其他材料的可得性一样)可能决定这些产物的某些方面。其次,这些产物,由于它们的起源是社会的,因此,如果认为它们是个体活动,将会产生误解和误释。即使产生这些产物的行为类型不再发生,产物仍保留着,甚至影响行为。“我们可以合理地谈论风俗、传统、制度、技术秘密、系统阐述的和未经阐述的理想,以及其他无数的事实,它们是直接决定社会行为的团体的特性……实际上,它们像直接制约任何其他东西那样制约人类的活动”(巴和莱特,p.254)。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文明的产物形成了一种格局(framework)——这个术语也为巴特莱特所运用——在这个格局内,实际上所有的行为都发生了,正如所有的空间定位发生在一个空间格局里并依赖空间格局一样。由此可见,表面看来完全是个体的活动和态度,经过仔细的检查,可以发现它们是由社会框架决定的。

        例子

        上述观点已由朱利安·海尔希(Julian Hirsch)关于厌食方面的研究所证实。如果人们问一个人,为什么他对臭蛋碰也不碰,那么就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因为它们令人倒胃口。”然而,对布鲁尼(Brunt)地方的土人来说,臭蛋则是一种美味佳肴;如果我们要想解释我们和这些土人之间口味的差异,我们只需观察另外一个例子就够了:信奉东正教的犹太人对于猪肉极为厌恶,这是容易解释的,因为活猪的肮脏习惯,然而,非犹太教的人和自由思想的犹太人则对猪肉并不厌恶,尽管他们同样了解猪圈的情况。海尔希以此事实为基础得出了他的结论:“回避某些食物并不是因为对食物的厌恶所造成,厌恶由回避所引起。”他用大量的例子证明了回避的社会根源。今天,这种根源已经被遗忘了,而回避和厌恶则仍然作为社会格局的结果存在着。

        萨皮尔(Sapir)对社会格局的结果进行了一般而又明晰的讨论。该讨论涉及到社会活动的许多不同领域。由于我迄今为止忽视了语言,而语言也许是文明的最伟大和最有力的产物,因此,我将选择萨皮尔的某些语言例子。“确实,我们处于如此强烈的语音习惯的控制之下,致使学习语言的学生若要发现与他自己不同的语言中语音的真正结构是什么成了一个最精细和最困难的任务。这意味着,人们总是不自觉地通过他自己的语言习惯,用强加在他身上的词语来解释其他语言的语音材料。于是,天真的法国人容易混淆‘sick’中的‘s’和‘thich’中的‘th’的发音——这并非因为他不能听出其中的差异,而是因为建立这样一种差异扰乱了他对语音必要结构的感觉”(p.136)。运用与此稍有不同的术语,我们应当说:鉴于法国人的语言格局,他把“s”和“th”听作为同一个音的两种变式,而在英语格局内,它们则像“s”和“t”一样是两种不同的音。有鉴于此,对美国人来说,伦敦方言“lygy’冲的“广音,听起来就像lady一词中“。”的变式,而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如果他学过英语,并且初来伦敦,则这两个音是不同的音,结果甚至连“lydy”这个词也不懂了。我们再来举一个取自萨皮尔的例子:“根据一种纯客观的观点,‘kill’一词中的‘
      k’和‘ skill’一词中的‘ k’之间的差别是容易确定的,对我们来说,就像‘kill’中的‘k’和‘gill’一词中的‘g’之间的主要差别可以容易地确定一样。在某些语言中,‘gill’一词中的‘g’音被看作(或者被直觉地解释为)与‘skill’一词中的k所典型代表的一个音有着一种相对来说不重要的或个别的偏离,而‘kill’一词中的k,则由于它更强的清晰度和它可以听得见的气息,将构成一个完全与众不同的语音统一体”(p.134)。

          我们的整个社会格局由大量的特定部分组成,它们在语言、习俗、传统、法律、思维方式、艺术创作风格、时尚等方面找到它们的表达。甚至只要随便罗列一下就可以使人看清,在这些部分中,有些部分比其他一些部分更加稳定,尽管没有一样东西是可以永远不变的。与此同时,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的,尽管任何两者之间的相互依存程度可能会有很大的变化,而且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里,有些问题将心理学家的研究与语言学家、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的研究联系起来了。

        人格

        我们不准备继续讨论这些问题,只想探讨一下我们关于心理团体和社会团体理论的最终结果。我们已经看到,自我作为“我们”的一部分,它的性质有赖于“我们”,有赖于它在这个“我们”中所占据的位置。但是,在我们讨论的那个论点中,我们还没有把文明的产物包括在内,也就是还没有把社会格局包括在内。社会格局对于自我的发展来说具有头等的重要性。当我们谈论人格(Personality)时,我们通常考虑它的文化中的自我,也就是由它的社会格局决定的自我。几个世纪以来,通过教育来发展人格主要在于使年轻人了解过去的杰作。中学和大学的课程主要(如果不是全部的话)以经典著作和数学为基础,以便把学生引进古老的文化格局中去。我并不想装作权威来说话,我承认,对我来说,这些旧的教育思想并不像它们在今天某个时候显得那么糟糕或过时,即便我也不准备否认一种特定体系的刻板延续是容易导致僵化的。

        受过教育或有文化的人是生活在一种格局之中的,这种格局的存在是由于持续的社会创造,而不单单是由于这类社会产物毫无生气的传递。所谓社会产物是受过教育和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共同拥有的那些行为特征,我们前面讨论中提供的厌恶某种食物就是一例。

        人格问题是心理学中最大的问题之一。无论何处,这是一个比较容易疏忽的问题,人们不是在特质(traits)的盲目统计的调查中遇礁,便是陷入极不科学的抽象讨论的漩涡。容易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些有文化有知识并对人格研究饶有兴趣的人却对实验心理学在这个问题上所做的研究不屑一顾,而且声称“解释心理学”(explanatory
      Psychology)无法把握这个问题,只有在本质上与此不同的一门心理学,即所谓“理解心理学”(under-standing Psychology)才有能力去处理这个问题。我们曾在第一章中讨论过这一两难问题,并拒绝接受这个问题。我们的理由在于我们的一般原理:如果心理学反映组织,也就是说,反映内在的特性联结,如果这种情况像适用于我们研究过的其他领域一样适用于人格,那么,心理学确实应当用一般的方法揭示人格的内涵和意义。

        人格是一种格式塔吗?

        问题可以阐述如下:人格是一种格式塔吗?如果是的话,那么人格是哪种格式塔?这些都是具体的问题,可以用科学方法进行研究。可是,如果人格不是格式塔,那么这又将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它那不同的行为单位或特质是彼此独立的,而且能够用任何一种结合方式联合起来。另一方面,如果人格是一种格式塔,那么在其各种表现之间将会出现相互依存,而大量的特质结合将被排斥。

          如果我们留在由实验确立的事实范围之内,则我们就必须把我们的视界限于相对来说较少的关系上,也就是限于性格特征或人格特质和相貌特征之间的关系上。奥尔波特(Allport)和弗农(Vernon)在去年刊布了论述表达活动(experssive
      movements)的著作,在该书的结尾处,两位作者以大量的实验结果为基础阐述了下列结论:“这些证据清楚地表明,人格的表达活动不是特定的和不相关的;相反,它们形成了连贯的、令人困惑的模式……根据我们的结果似乎一个人的姿势和笔迹都反映了基本上稳定的和不变的个人风格。他的表达活动看来不是彼此分离和互不相关的,而是组织起来形成良好的模式。此外,证据还表明,在表达活动与态度、特质、价值观和‘内在’人格的其他倾向之间存在着一致性”(pp.247-248)。这一结论并不是轻易得到的,而是在对其他发现和理论进行彻底讨论以后,并对他们自己的结果进行彻底讨论之后才得出的。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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