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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病婴安乐死”合法化 荷兰又引世界争议

时间:2006-03-06 11:22来源:不详 作者:bioguider 点击: 274次
  4年前,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但对象仅限于成人。4年后,荷兰再次跨出惊人一步,新生婴儿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获准安乐死。

  据《泰晤士报》3月5日报道,一个监督“婴儿安乐死”实施的专门委员会在接下来的几周内将开始运作,这也意味着荷兰在事实上将成为第一个“婴儿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

根据政府做出的规定,父母要为婴儿申请安乐死,必须是在婴儿患有不可救治的疾病并承受着不可忍受的痛苦时才可以被实施。

  不少医学界人士对安乐死实施条件的进一步放宽表示支持,荷兰格罗宁根医学院的儿科学主任韦尔哈根表示:“这是一次巨大进步,我们很高兴。”韦尔哈根被安乐死反对者称为“死亡医生”,他此前公开承认,他在2002年—2004年间曾亲自监督了4例新生儿安乐死的实施,而且为医生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范。

  正是这份被称为“格罗宁根协议”的文件促使荷兰政府不得不正视这一充满争议的问题,并最终做出了认可的决定,即将开始运作的监督委员会也以这份协议作为指导方针。

  其实,很多国家已经默许了“消极安乐死”,也就是对患绝症的婴儿不再实施治疗,在韦尔哈根看来,看着孩子逐渐死去的做法还不如采取主动措施加速死亡来临,减少孩子承受的痛苦。荷兰每年至少有15名—20名重病婴儿在家长的要求下被医生实施安乐死,大部分都患有脊柱分裂或染色体异常等先天性疾病。医生由于担心遭到谋杀指控,都是秘密进行操作,只有少数案例被报告政府。

  荷兰政府的这一动作引起了“反安乐死”团体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将导致医生和病婴家长滥用安乐死,剥夺无法表达个人意愿的儿童的生存权。

  荷兰不仅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也是全球第一个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而这一次又是第一个允许新生婴儿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安乐死的国家。荷兰社会能较为平静地接受安乐死、同性恋、妓女合法化以及在咖啡店里卖大麻,很大程度上是源于这个国家宽容的心态。 

(责任编辑:史少晨)

(责任编辑: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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