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的分类及贮存管理
时间:2006-02-23 14:57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次
危险物品的分类及贮存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根据国家标准,危险物品通常分为以下十大类: 1. 爆炸品:如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乙炔银等。这类物质在受热、摩擦、撞击或与某些物质接触时,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引起爆炸。贮存时应严格控制温度,不超过30℃,并远离火源。 2. 氧化剂:具有强氧化性,遇酸、碱、潮气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接触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分为一级无机氧化剂(如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一级有机氧化剂(如过氧化二苯甲酰)、二级无机氧化剂(如重铬酸盐、亚硝酸盐)和二级有机氧化剂(如过乙酸)。 3.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贮于耐压钢瓶中,受热或曝晒可能导致爆炸。按性质分为剧毒气体(如液氯、液氨)、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助燃气体(如氧气)和不燃气体(如氮气、氩气)。 4. 自燃物品:如白磷,暴露在空气中因自身分解、氧化产热而自燃。 5. 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钾、钠、电石,遇水或潮湿空气迅速分解,产生易燃易爆气体。 6. 易燃液体:闪点≤45℃的液体,如乙醚(闪点-45℃)、汽油(闪点-50℃)、乙醇(闪点13℃)。一级易燃液体闪点≤28℃,二级为29-45℃。 7. 易燃固体:如赤磷、硫磺、萘、硝化纤维素,着火点低,受热、撞击或与氧化剂作用易燃烧爆炸。 8. 毒害品:少量进入人体即可中毒甚至死亡。剧毒品如氰化物、砒霜(LD50<50 mg/kg),有毒品如氟化钠、四氯化碳。 9. 腐蚀物品:如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甲醛,对皮肤和物品有强腐蚀性,部分兼具毒性或易燃性。 10. 放射性物品:如硝酸钍、独居石,过量照射或吸入粉尘可致放射病。 安全贮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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