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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院裁定干细胞研究不得申请专利

据《自然》网站3月16日报道,干细胞研究在欧洲将面临更大挑战。针对干细胞(包括人类胚胎干细胞系)研究涉及的道德伦理问题,欧盟法院近日裁定,禁止干细胞研究进入专利申请程序。该案法官伊夫斯·博特在3月10日的判决中表示,即使研究未直接破坏胚胎,也不应被授予专利,因为该技术涉及人类胚胎干细胞系,相当于将人类胚胎用于工业制造,有悖于伦理道德和公共政策。

博特指出,虽然多能干细胞不能定义为胚胎,因为“它们不能发育成一个完整的人”,但其通常是通过破坏胚胎获得的,无论采集时间过去多久。根据这一观点,该裁定可能会鼓励各国采取限制性法规,甚至完全禁止干细胞研究。

该决议本身可能引发比专利问题更大的争议,因为欧洲各国对干细胞研究的管理法规差异显著。例如,英国和瑞典相对自由,允许使用最新采集的人类胚胎干细胞;而德国则较为严格,只允许对2007年5月之前进口的人类胚胎干细胞进行研究,且这些细胞系仅为多能性,只能发育成特定组织类型;爱尔兰等国家尚未制定相关法规。

目前,欧洲法院大法庭的13位法官将考虑博特的意见,并在近两个月内作出最终决议。欧洲法院发言人表示,尽管最终决议不会对德国联邦法院施加压力,但可能改变德国的决定。德国马普分子生物医学研究院主管汉斯·斯库勒指出,各国“会明显参考欧洲指导原则的司法意见”。

“这可能是最坏的结果。”德国波恩大学再造神经生物学研究院主管奥利弗·布鲁斯托说。正是布鲁斯托在1991年的一项专利技术引发了漫长的法律辩论,他利用现有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系生成了神经细胞。2004年,绿色和平组织对此专利提出质疑,认为破坏人类胚胎获取细胞系“违背公共秩序”,破坏了欧洲专利大会的基本原则。但布鲁斯托仍希望他的专利最终能实现神经细胞的大量生产,用于修复大脑或脊髓损伤。

(责任编辑:g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