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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承诺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慷慨解囊

时间:2012-11-02 17:06来源:科学网 作者:未知
(责任编辑:泉水)
 
在日本爱知县为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设立目标的两年后,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为如何实现这些理想达成了第一笔交易。在印度海德拉巴市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发达国家承诺,到2050年,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援助增加一倍——这一举措得到了动物保护组织的欢迎。国际鸟盟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政策协调人Carolina Hazin在一份声明中认为:“这将给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以必要的推动。”
 
然而与科学家所说的,进行这些工作所需的资金总额的增加情况相比,新的援助力度——每年100亿美元——还是远远不够的。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保护的执行董事Lasse Gustavsson在一份声明中强调:“这项交易在融资上达成的是一个令人失望的结果,这是因为这些钱远远无法实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宏伟目标。”
 
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承诺要提高自己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开支,其中就包括来自印度的5000万美元。Gustavsson说:“事实上,印度作出的这一财务承诺,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上,都为其他新兴经济体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更多的支持开创了一个先例。”
 
英国剑桥大学的Andrew Balmford表示:“海德拉巴的消息听起来真的让人非常激动。更多的资金是必需的,但关键是我们需要时刻牢记,这并不是一个净资本,而是一项在未来可以持续的投入。”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5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别国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赵熙熙)
 
《中国科学报》 (2012-11-02 A3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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