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无责任? 事发后,小丘父母质疑学校为何在那么高的位置修建行李架,“我儿子不到1.65米,行李架离床太远,要伸手去够才能拿到东西。”一名家属说,中专学生大都是未成年人,身高和安全意识都不如成人,是宿舍不合理的结构才导致小丘失足死亡。 此外,小丘宿舍的4个上铺床位中,唯独小丘的床位没有安装挂蚊帐的铁架。小丘的父亲认为,如果有铁架,儿子在慌乱摔下时肯定会抓住,至少起个缓冲作用,也不至于致命。“一个18岁都不到的孩子,在学校摔死了,学校怎么说也要负责任吧。”小丘的父母反复念叨着。 学校一名负责人解释,房间构造是建宿舍时的历史问题,且每个床位都有护栏,挂蚊帐的铁架并不属于防护物体,不存在学校管理不善。 目前,警方已介入此事。学校愿意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给家属11万元的救助,但小丘家属不能接受学校无责任的说法,目前双方进行了三次协商但均未达成一致。 律师说法 校方有一定责任 广州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以及《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校方需要对校内的学生安全承担安全保障的义务,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确保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时人身不受伤害。 在该个案中,学生拿放在上面的行李必须要爬高,校方应该将这个安全隐患排除,一方面学生是取物不慎摔落,另一方面也是校方没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未排除危险隐患所引起的,校方应负有一定责任。至于责任比例的认定,则需双方走司法程序后由法院判定。采写:南都记者 张钊返回腾讯网首页>> (责任编辑:泉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