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发布了《2006年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生物技术与医药专项),旨在提升上海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该计划依据《上海市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规定,重点支持适应市场需求、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良好工作基础的品种及其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剂型的产业化。以下为政策要点回顾及其对当前上海生物医药发展的启示。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沪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物技术与医药企业。项目需在2009年底前完成,企业需具备足够的资金和研发团队,项目属于引进消化吸收或自主创新,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和经济效益。
二、重点支持领域
计划覆盖四大领域:
(一)化学药物领域
重点支持完成二期临床的自主创新药物和完成临床试验的重大非专利药物,包括化合物专利创新药、抗肿瘤药、抗艾滋病药、新型抗真菌药及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药物。
(二)中药与天然药物领域
推进中药现代化,支持进入二期临床试验的中药新药品种,如单味药或小复方的二次开发、中药冻干粉、重要植物活性成分提取及中药材GAP种植产业化。
(三)医药生物技术领域
聚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技术药物产业化(如免疫类、抗肿瘤基因工程药物)及重大疾病诊断产品(艾滋病、肝炎、癌症诊断试剂),同时关注高效低毒生物农药。
(四)生物医学工程领域
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包括数字化X射线设备、先进手术设备、新型高分子医学材料。
三、申报程序与截止日期
申报单位需登录指定网站下载申报书,并于2006年8月18日前提交。该计划当时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组织实施,联系人赵龙妹。
四、历史意义与后续发展
该计划是上海“十一五”期间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的重要举措,为后续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此后上海持续出台《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聚焦创新药研发、高端医疗器械、精准医疗等领域,并建设张江生物医药基地等创新平台。回顾2006年专项,其清晰的领域划分和产业化导向至今仍具参考价值,体现了政府对生物技术与医药全链条创新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