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捷克共和国农业部报告,2006年该国种植户大幅增加了转基因玉米的播种面积,达到1070万公顷,同比增长296%。相比之下,2005年捷克转基因玉米播种面积仅为270公顷。这一增长反映了捷克在转基因作物种植方面的政策调整和技术推广。
捷克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体系自2002年1月1日起,捷克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含有转基因成分或由转基因产品生产的食品进行标签标注,此举标志着捷克与欧盟在转基因食品管理上的全面接轨。
1. 完善的法律体系捷克自20世纪70年代开展转基因研究,1990年成立转基因生物体委员会。2000年颁布《转基因生物体和制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并修订《食品和烟草产品法》等法规,形成全面的法律框架。
2. 转基因食品的控制管理涉及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农业部等多个部门,形成严密网络。关键特点包括:生产转基因食品需在环境部注册;转基因食品进入流通需卫生部批准;自2002年起需提供标签,转基因成分不超过1%可豁免标注。捷克农业和食品检验局(CAFI)负责标签管理,重点检查商店中未正确标注的潜在转基因食品。
3. 分析与检测CAFI设立生化与分子遗传学部,采用PCR方法检测B5S促进剂和NOS终止子,并分析RR大豆、Bt176和Bt-11玉米。检测方法参考欧盟标准,并采用德国商业化分析包。
4. 管理中的问题尽管法律完善,但执行中存在标准不统一、分离成本高等问题。捷克不种植转基因作物,但原料中检出转基因成分,引发食品工业混乱。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疑,争议超出法律和科学范畴。
5. 结论捷克转基因食品管理在欧盟框架下运行,各部门协同配合,但争议和挑战依然存在。将转基因纳入法律管理是国际趋势,通过立法可将潜在危险转化为可控风险。
原作者:方亚平
来源:《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