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公布一项详细的新规定,旨在提高与人体相关的医学研究中的伦理标准。这项计划由卫生部科教司司长刘雁飞在刚刚召开的第八届世界生命伦理大会上宣布,该大会于8月6日至9日在北京举行。
新规定预计于8月份公布,并于2007年1月1日生效。中国此前已制定了新药临床研究、人体干细胞和胚胎研究以及生殖技术研究和治疗方面的伦理规则。例如,2003年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所有从事临床试验的医院必须建立伦理审查委员会,临床试验开始前必须获得批准。
然而,卫生部官员指出,现有伦理法规仅涵盖医学研究的部分方面,例如不涉及需要提取和使用人类活体细胞的临床前研究。根据新规则,卫生部及其各省市卫生厅局将建立自己的伦理委员会,以管理和监督其管辖范围内的医学研究。
北京大学研究医学伦理的丛亚丽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规定应能使医学研究更符合伦理规范,但她补充说,有关部门应更好地执行新规则,并提高地方卫生官员对临床研究进行伦理审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