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性痴呆,即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 disease, AD),是一种进行性神经退行性疾病,以认知功能下降、行为异常和生活能力减退为主要特征。虽然患者脑组织在病理上存在β-淀粉样蛋白沉积和神经原纤维缠结等特征,但生前尚无可靠的生物标志物直接确诊,因此临床诊断主要依据症状学标准、病程特点以及辅助检查排除其他病因。
目前国际通用的诊断标准包括世界卫生组织的ICD-10标准和美国国立神经病语言障碍卒中研究所与阿尔茨海默病及相关疾病协会(NINCDS-ADRDA)标准。ICD-10(1992年第十次修订)对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要求如下:
(1)存在痴呆综合征;
(2)潜隐起病,缓慢进展,通常难以明确起病时间,但他人可突然察觉症状;病程中可出现相对稳定期;
(3)无临床或辅助检查证据提示痴呆由其他全身性或脑部疾病引起(如甲状腺功能低下、高钙血症、维生素B12缺乏、烟酸缺乏、神经梅毒、正常压力脑积水或硬膜下血肿);
(4)缺乏突然卒中样发作,疾病早期无局灶性神经系统体征(如偏瘫、感觉丧失、视野缺损、共济失调),但这些症状可在晚期出现。
我国中华医学会于1989年制定了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标准,要点包括:
(1)符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2)符合痴呆诊断标准;
(3)起病缓慢,痴呆进展缓慢,可有稳定期但不可逆;
(4)排除脑血管疾病所致的痴呆;
(5)通过病史、体检和实验室检查排除其他特定原因所致的痴呆;
(6)通过病史和精神检查排除抑郁所致的假性痴呆。
此外,临床常用各种神经心理量表辅助诊断,如简易精神状态检查(MMSE)、HDS、HIS和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以评估痴呆的存在、程度及类型(阿尔茨海默型或血管性)。NINCDS-ADRDA标准将阿尔茨海默病分为确诊、很可能和可能三个等级,是目前研究和临床中应用最广泛的标准之一。其他诊断标准大同小异,核心均强调排除其他病因和缓慢进行性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