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虑症是一种常见的心理障碍,其特征为过度的、难以控制的焦虑和担忧,常伴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本文基于最新临床指南,系统阐述焦虑症的临床表现、诊断标准及治疗原则。
一、临床表现
焦虑症可见于任何年龄,但以40岁以前多见。临床表现主要包括精神性焦虑和躯体性焦虑。
精神性焦虑:表现为无明确对象和内容的紧张不安、恐惧,或反复出现不祥预感,患者常感到大难临头,但说不出具体原因。患者表情紧张、双眉紧锁、皮肤苍白或多汗。
躯体性焦虑:包括运动性不安(如搓手顿足、坐立不安、往复徘徊)和交感神经功能亢进症状(如口干、吞咽困难、上腹部不适、消化不良、腹胀、胸闷、心悸、尿频、耳鸣、头晕等)。
根据病程和症状特点,焦虑症可分为急性焦虑症(惊恐障碍)和慢性焦虑症(广泛性焦虑障碍)。
急性焦虑症(惊恐障碍):一个月内至少发作3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发作时突然出现强烈的恐惧感、失控感或濒死感,并伴有至少4项以下症状:心悸、呼吸困难、胸闷、喉部堵塞感、头昏、手脚发麻、发热或发冷、出汗、晕厥、颤抖。
慢性焦虑症(广泛性焦虑障碍):焦虑情绪持续1个月以上,影响工作学习效率。精神性焦虑表现为经常紧张不安、提心吊胆、高度警觉;躯体性焦虑表现为坐立不安、交感神经功能亢进等。
二、诊断要点
根据DSM-5或ICD-11标准,诊断焦虑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必须同时存在精神性焦虑和躯体性焦虑,两者缺一不可。
- 焦虑反应并非起源于现实危险,或刺激与焦虑程度明显不相称。
- 症状持续至少1个月(广泛性焦虑)或反复发作(惊恐障碍)。
- 排除其他精神障碍或躯体疾病所致的焦虑。
三、治疗原则
焦虑症的治疗包括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认知行为疗法(CBT)为主,药物治疗常用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如帕罗西汀、舍曲林等。严重者可联合苯二氮卓类药物短期使用。
参考文献:
1. 傅安球. 实用心理异常诊断矫治手册.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1.
2.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5th Edition (DSM-5). 2013.